海南天来泉养老困局:“缺失”的关键信息与破碎的终身养老梦

海南琼海环境优美,气候宜人。这样得天独厚的环境,吸引着全国各地“候鸟”老人来此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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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18年8月以来,部分来琼海养老的老年人,却经历了海南养老梦的破碎。海南天来泉养生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来泉俱乐部”)单方面清退养老会员的举动,引发了养老会员们的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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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事件持续发酵,更多细节被曝出。有会员向记者表示,他们办卡时只知道天来泉俱乐部与海南琼海旅游不动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来泉不动产”)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却未被告知双方在2012年12月31日重新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

就相关问题,记者致函天来泉养生俱乐部,截至发稿为止,未获回复。

养老梦碎

多位该会员卡持有者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破碎的海南养老梦。

会员朱先生说,自己和朋友多次考察天来泉养老项目,觉得这里环境非常好,决心来这里养老,于是在2016年花费9万元办理了会员卡。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2018年6月15日,仅仅过了不到两年,朱先生却被告知会员卡要被清退,只能拿到60%的余款。

王先生的经历大致和朱先生相似,不过,由于王先生在2014年办理会员卡,不同于朱先生花费的9万元,王先生只花费了6万元。王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对天来泉俱乐部这个行为非常愤怒,“我办卡之后几乎就没怎么住,打算以后住”。

而李先生也有同样的遭遇,“我觉得这个卡好,还把这个项目推荐给好几个朋友,结果他们都买了,现在弄成这样”。据李先生所描述的,由于该养老会员卡花费200元就可以转卡,会员卡甚至被炒作。当时该会员卡甚至被炒到13万元。

事实上,自2012年以来,天来泉俱乐部以“6万元在海南有个家”为宣传,推出6万、9万元不等的会员卡(以下简称“六九卡”),吸引了全国范围内2700多名“候鸟老人”办卡入住。“六九卡”合同显示,办卡会员一年有10个月免房租居住权利,其余两个月以会员价租住,而该权利可终身享受。

然而,2018年6月15日,天来泉不动产以天来泉俱乐部拖欠其巨额房租为由收回房屋并开始清退,要求会员立即搬出,并在7月31日前办理退卡手续,开发商退回办卡款项60%,已经办理会员卡但未在此居住的会员无法再办理入住,同时要在规定日期前办理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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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事发至今,朱先生、王先生等多位会员称,当时他们未接受俱乐部方面退还60%款项的解决方案,至今未收到天来泉俱乐部任何补偿。

另外,会员杨女士向记者表示,当时签合同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合同里面没有对天来泉俱乐部违约做出惩罚的规定。据她所知,很多业主签合同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那么,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相关的惩罚性条款,是否意味着天来泉俱乐部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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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何丽国表示,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天来泉俱乐部因单方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而解除合同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仍需负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可根据未履行部分的比例要求天来泉俱乐部退回未履行部分的款项,并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天来泉俱乐部还需要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若天来泉俱乐部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另有业内律师向记者表示,如果天来泉俱乐部拒不承担违约责任,会员可以通过行政求助或起诉养老俱乐部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租来的房子”

该养老会员卡抢手的背后,有着种种原因。但是多位会员指出,买卡时,他们对房屋所属等“关键信息”不知情。

会员张先生向记者透露,当初琼海房子很便宜,之所以买这里的会员卡,也是看中了这里的环境和便捷,“我们为啥没买房,就是看中他们这里的环境,另外觉得省事不用自己打理,不是因为贪便宜。”张先生说道。

当记者询问会员朱先生是否知道天来泉俱乐部所提供房产的具体归属时,朱先生表示不知情,“当时我没问,他们也没介绍”。

然而,另外一位会员王先生向记者表示,当时办卡的时候,销售和他介绍说这些房子全部是天来泉自己的房子,说天来泉不动产和他们俱乐部是一家,这些设施全部是天来泉不动产给俱乐部用的。

不过,事情远没有这样简单。

记者获悉一份琼海市人民法院开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9月1日,天来泉不动产与天来泉俱乐部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不动产公司向俱乐部公司提供其名下的“天来泉国际休养中心”二期805套房屋使用权以及体育馆、音乐厅、康复疗养院等公共设施,并允许俱乐部公司在合同期内全权经营管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与物品;合同期限为45年;俱乐部公司向不动产公司支付利润20%分成。

然而,该判决书还显示,上述《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早在2012年12月20日就已经作废。同时,在2012年12月31日,天来泉不动产和天来泉俱乐部又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不动产公司将上述商品房及相关服务设施租赁给俱乐部公司,用于推行会员制服务经营,租赁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换言之,天来泉俱乐部的会员养老房,全部租自天来泉不动产。

而这一切,据会员杨女士反映,大家是2018年12月才知道第二份合同,还是从法院判决书中知道的。“之前大家根本不知道天来泉俱乐部房子是租来的,以为不动产给俱乐部无偿使用的。”

另外,不论是朱先生,还是王先生等会员,办卡时间都晚于2012年12月31日。如王先生所言“我们根本不知道第二份租赁合同”。

杨女士认为,合同修改了,新的合同让就应该大家知道。但是天来泉俱乐部方面没有这样做,仍然把原有的合同悬挂在墙上,给大家造成了一个误区,感觉公司很有实力,公共设施无偿使用,而且还有这么多套闲置的房子,肯定没有疑问,于是大家就买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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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知道房子是租来的,绝对不会买他们的卡。”会员李先生一再向记者强调。其他会员也向记者表示了类似的观点。

至今,王先生、李先生等会员依然在维权中。

何丽国律师认为,如果有证据表明消费者受到虚假信息的误导而发生交易的,该俱乐部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欺诈行为。建议消费者妥善保管合同、发票或收据,在与天来泉俱乐部发生纠纷后,注意收集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书面材料等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有业内律师认为,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养老俱乐部有隐瞒真相,以养老为幌子将收取的养老金挪作他用,可能涉嫌诈骗或挪用资金等犯罪。如果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这些犯罪嫌疑,会员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天来泉养生度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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