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一片树叶砸晕在地 南方的树叶不好惹啊

5月5日下午,在广东佛山禅城区南庄解放路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门前,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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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种植在人行道边的近十米高的大王椰树上,几十斤重的干枯树叶突然从天而降,刚好就砸到了一名路过男子的身上。

男子当场就被砸晕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只见男子手机和鞋都掉在地上,路人发现后急忙报警,警察和医院的保安人员赶到现场,把压在男子身上的树叶抬到路边,保安人员也推来担架床。

医护人员对男子进行现场救护后,男子才慢慢恢复清醒,并被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据附近的街坊称,这里的大王椰树掉落时有发生,已经掉过三次了,也有街坊觉得这种树不能种,太危险了! 真是树叶 大·树·叶!

很多北方网友表示:惊到了 “树叶中的王者” @银龙鱼调和油:这个树叶跟我认知里的树叶不是一个东西 @水猴子:我还在心想树叶也能砸伤人?点进去一看妈耶比人还大的树叶! @总是迟到的火枪手:看标题树叶都能砸倒人?点开一看这是树叶里的王者啊! 网友解释说:这种树叫大王椰子,新鲜的一片树叶有二三十斤重。 “南方的树叶可不是闹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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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中的万幸” @叠地:倒在了最保险的地方…… @官主:请假条 事由:医院门口被一片叶子砸晕 早在2015年有这种叶砸死人的事故

事发后,有人对“肇事”树叶称重,发现吸收雨水后的大王椰子树叶,重量达到了31公斤,落叶的杀伤力极大。   专家说,正常生长的大王椰树叶一般不会脱落,但如果是枯枝或者受到外来袭击,树叶很容易脱落,关键要加强巡查。 话说我们走在马路上,时不时都要留意一下头顶,毕竟被砸中,问题真的可大可小。 而除了大王椰树叶,在广东“掉芒果”也是经常出现的事,人们被砸中更是常有。 在我们身边 都经常看到这些大王椰树 这里也提醒大家 警惕这种植物 注意安全

延伸阅读:

祸从天降!青岛一老人被“天降”枯树枝砸中不幸身亡 责任谁负如何赔偿成难题

2020年11月据媒体报道,入秋之后,道路两旁落叶多了,很多树枝也枯萎了,没有了春天的生机,而就是这些枯树枝前段时间惹祸了。在青岛,一位62岁的老人就被路边的枯树枝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天降枯树枝砸死过路老人 责任谁承担? “当时那个大树枝这么粗,一下横倒在公路上,当时就把头顶砸进很深去。” 逝者老伴纪锡镇回忆,事情发生在2020年8月13号晚上9点47分左右,天下着小雨,他骑着摩托车载着老伴孙收梅,在青岛城阳区沿棘洪滩锦盛四路由北向南行驶,在距离春阳路路口北约500米处,老伴被路西侧掉落的枯树枝砸伤头顶,当场昏迷。 逝者老伴纪锡镇说:“抢救到了(8月)22号,一直戴着呼吸机,其实当时就砸死了,我认为是,也没说过话,就那么离开了我们。” 逝者儿媳徐善英说:“我们家里人还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一直心情(很悲伤)。” 令人遗憾的是,经过8天的抢救,花费近15万元的医疗费,最终还是未能挽回老人的生命。 逝者老伴纪锡镇说:“我老伴是一点毛病都没有的人,活活把命丧在那棵树上,就因为他们管理不善。现在还有一棵这样的,北边那个更严重,连个叶都不长了。”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伤人性命的枯树的树干直径约40厘米,目前连同周边的几棵树都已被人为砍伐,只留下了树墩。老人家属认为,枯树枝突然掉落是导致这场意外发生的直接原因,负责单位理应给他们一个交代。经过了解,他们得知伤人树木归青岛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所有。 逝者老伴纪锡镇说:“应该属于棘洪滩管理,和我们和谈的时候,出现了个第三方。”逝者儿媳徐善英说:“去的时候我们想看第三方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他们也不能给我们提供。” 回应:产权归街道 第三方公司承担责任 惹祸枯树到底是谁种的?平时有没有养护到位?谁该为此负责?带着一系列疑问,记者跟随家属来到了棘洪滩街道办事处。 青岛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园林环卫服务中心的负责人韩主任告诉记者,虽然树的产权在街道,但他们早已将树木管理权交给了第三方园林公司来负责,并且在合同中约定:“若因养护单位养护不到位,枯树、死枝及其他在养护范围内的工作内容造成的第三方安全事故均由养护单位负责。” 韩主任说:“养护公司很明确承担,但是养护公司提出这个意见,不能完全承担责任。” 出现了这样意外事故,是谁都不愿看到的,青岛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园林环卫服务中心的这位负责人韩主任也承认确实树产权在街道,但具体如何赔偿,责任如何划分,还是需要和树木养护公司去沟通,他们只能在中间协调,那么第三方公司是否愿意出面再次进行沟通?双方责任该如何划分? 第三方公司出面 愿承担部分责任 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负责人韩主任表示,他们也想尽快促成这件事,让双方达成和解。经协调,负责养护的第三方园林公司答应第二天上午在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与逝者家属再进行一次沟通。 青岛同顺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胡经理说:“带着诚意协商处理这个事,如果不想协商处理,咱就走司法途径,我也跑不了,也走不了。” 对于这次事故,园林公司的胡先生承认他们存在一定的过错,事发后也与老人家属协商过,但对于责任划分和具体如何赔偿,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胡经理说:“如果那天不是恶劣天气,这个树枝也掉不下来。他说我修剪树枝修剪不到位,我还说你不戴头盔,你戴头盔也砸不死。” 胡经理认为,两位老人当天是无牌、无证驾驶二轮机动摩托车上路,且均未戴头盔本身就违法在先,所以,责任不应该全部都由他们公司来负责,现在老人家属要让其赔偿120万,他们也确实承担不起。 胡经理说:“我们公司领导已经出差了,我要和他当面把这个事再研究研究。最高我们能出到多少,找个平衡点,再平衡不了,就只能走司法途径。” 逝者儿媳徐善英说:“心情也很难过,总是提这件事情,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没有那么多精力去跟政府部门还有这些公司打官司,我们也希望能够非常有诚意的把这件事解决了。” 律师:树归街道 赔偿主体理应为街道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依然未达成一致,约定两天后再进行沟通。对于三者之间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兴凯介绍:“树木是属于街道的,所以街道是赔偿主体,街道虽然与第三方托管公司签订了托管协议,但是根据相对性来说,该协议约束街道和托管公司,只不过是街道赔偿完以后,可以依据此协议向托管公司进行追偿。” 孙律师认为,两位老人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机动摩托车上路确实是违法行为,但跟本案无太大关系。“但是死者没有戴头盔,我个人认为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双方可以就赔偿及责任的划分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死者家属可以诉至法院。” 编后:律师解释,树产权在街道,赔偿主体应该也是街道,所以说,街道不应该只是在中间起到协调作用,不管怎么样,还是希望能够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成,那也只能交于法院去判,这也是给咱们园林部门提个醒,现在降温了,最近风力也明显感觉大了不少,道路上的树木也一定要做好防护、加固,这样的悲剧,不要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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