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教育部就学位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收回或者宣布学位证书无效:
1、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2、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
3、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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