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惠誉系”多个小区停车位一租就得20年 业主直呼吃不消

   6月1日讯 “居者有其屋,行者有其车”,随着市民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小区停车位之争时有发生,那么小区地面停车位到底归业主还是归开发商呢?连日来,福星惠誉在武汉的多个楼盘均出现了“车位风波”,小区地下车库只对租用或购买了的业主开放,而租金一次要交20年。对此,有业主质疑,强行出租车位20年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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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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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纸公告小区车位必须一次性长租20年 

  “小区人防车位不再短租给业主,要用必须一次长租20年,这样合适吗?”上周,武汉市福星华府业主张先生向长江日报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

  张先生说,2016年底小区交房,他们于2017年正式入住。小区内车位配备约有2000个,一直以来,没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可以选择月租、年租等方式。张先生因此选择按年缴纳停车费,收费标准是4200元/年。直到今年4月底,福星华府突然发出通知:小区人防车位不再年租给业主,要使用车位需一次性长租20年。

  “20年的租金是14万元左右,这跟买车位有什么差别”?据张先生介绍,小区物业告知业主,所有的停车位都是由福星惠誉地产公司统一负责。公司会出让车位“使用权”给业主,年限是20年。20年后,将可以无期限使用。

  据了解,福星华府小区人防车位在地下停车库,共分两层,目前出售的不多,大多数业主都是选择短租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地下一层都停不满,地下二层更是空的。“这么多的空车位,为何不能租给业主使用呢?”张先生说,一次性支付十几万的车位租金也不是一个家庭能轻松承受的,真的吃不消。

  自通知发放以来,小区租买过车位的业主已经按原合同日期继续停车,也有短租到期不愿长租的业主,直接把车停在马路边。

  不买车位禁入地下 600户业主抢50个地面停车位 

  无独有偶,连日来,武汉市福星惠誉多个楼盘出现相似情况,涉及福星惠誉·东湖城、福星惠誉·红桥城、福星惠誉·东澜岸、福星惠誉·汉阳城等多个小区。其中,部分小区通知引发业主强烈不满,业主与物业公司争执不断。

  5月7日,福星惠誉·东湖城小区张贴了一则告示。上面写到:“从5月10日开始,地下车位只对已购买车位的业主开放,禁止外来车辆及临时车辆进入。”据悉,该小区大部分业主自2016年入住,至今为止,小区都未收取过停车费用。业主邱女士反映,小区约有1000户,车位配比在1:0.6左右,地上停车位有50个左右,地下停车位有596个,其中300多个已被卖出。通知发布后,不让没买车位的业主再停地下室,致近600户车主得被迫去争抢地面的50个停车位。

  “小区没位置停,小区外面修路,停车也不方便”。邱女士说:“要想停车,物业就要求你花13万元左右买车位。”

  现场探访 

  60辆私家车堵小区门 物业人员称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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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福星惠誉·东湖城小区开始禁止未买车位业主进入停车场。当天下午1时,该小区一业主回家时,被保安拦下,告知“不买车位就不能进地下车库”,使该业主负气锁车离开。随后,多名回家业主都遇到同样的情况,纷纷将车堵在了小区门口,要求物业公司出面解决问题。

  当天下午5时,长江日报记者赶往现场看见,福星惠誉·东湖城门口路边停满了私家车,而小区大门口张贴着“东湖城一期禁止停车”字样,近百名小区业主聚集在一起。该小区周边道路正在施工,约60辆私家车停在道路一边,两股车道剩下一股,从此路过的车辆都放慢了速度。长江日报记者通过高德地图查看,下午5时到7时,该路段多数时间都是黄色的拥堵状况。

  业主张女士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自告示张贴以来,就希望物业给出合理解释,但物业只说开发商要求,必须买了才能停。张女士说:“强行买卖的行为合法吗?小区的车位不是该业主所有吗?”

  在现场,长江日报记者询问了一身穿制服的物业工作人员,该人员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小区车位没有租的,只有卖的。”他表示,之所以有这则通知,是为了方便规范管理地下停车场。但当长江日报记者进一步询问时,该人士拒绝回答,并称采访必须上网查询公司联系电话,与该公司预约。

  直到当天晚上近7时长江日报记者离开时,相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再出现。

  开发商物业互相推诿 业主迷茫找谁商量 

  去年3月,福星惠誉·东湖城业主余先生花12.5万元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余先生说,从咨询到交钱,销售人员都告诉他是买车位,直到签合同时,才发现合同封面为《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所付钱款为车位20年租金。“销售解释说所有地下车位都是人防车位,但业主询问人防办,回复500个地下车位中有100多个是人防车位,其余车位有产权”。

  余先生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当业主与物业沟通时,物业称是开发商的决定。5月23日下午,数十名业主前往东湖城二期售楼处寻求解决办法,售楼处工作人员又告知他们“写个材料,将诉求先跟物业反映”。“到底是找开发商还是物业解决问题?”余先生认为,双方都在互相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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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记者查询了解到,东湖城“武汉惠之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福星惠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福星智慧家旗下公司及核心平台企业之一,成立于2000年9月。

  专家连线 

  律师:长租20年车位不违法但必须优先满足业主 

  针对福星惠誉各楼盘集中出现的一系列“车位风波”,湖北恒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亮解释说:开发商做法不违法,但拦车不让车主进小区确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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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的车位是属于谁的?陈律师解释说,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计入公摊面积的。“根据此部分车位面积是否计入公摊面积为依据,计入了即是属于业主的。”陈律师说,在这种小区公共区域建设的车位,开发商无权决定出租或售卖,这部分应由业委会决定。

  二是不计入公摊面积的。这类情况中一种是“规划车位”,即规划中预计要做的车位,这部分属于开发商所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大家关注最多的“人防车位”。陈律师说到,依照相关规定,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国家,但在非战争时期,谁投资谁受益。也就是说,开发商对人防车位有“使用权”,有权决定是否出租及时长。

  陈律师分析说,就张先生所述情况,福星华府出让“使用权”给业主,也就是“出租”,即签署的租赁合同。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该小区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20年租金,不算违法。但是,福星惠誉·东湖城拦住业主不让进,确有不妥。“开发商虽然可以决定车位是否出租、出售,但是前提都是建立在优先满足该小区业主需求的前提下,租的对象必须是小区业主。”

  房产专家:源头在于车位供不应求应科学合理规划车位 

  长江日报记者采访业内房产专家分析,矛盾的源头还是归于车位供给不足。该人士谈到,目前,武汉市多数新小区车位配比在1:0.5至1:0.6,而交付了5年以上的小区,车位紧缺的问题更是严重。小区人防车位一次要租20年的事件在武汉乃至全国,屡见不鲜。从开发商角度来说,长租更利于控制管理成本。但对于业主来说,一次性租用的车位归属权也是大问题。“车位之争的背后还是反映了供不应求”。

  该人士建议,人防车位归属开发商,业主可以组建业委会,与开发商商讨小区停车费用问题。但从长远来说,要避免停车难的问题,建议新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应根据小区建设规模,考虑居民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规划车位,明确配建标准,逐步达到“一户一位”,要因地制宜,建设平面、地下或立体等多形式的停车场,既有效利用资源,又节约城市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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