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孩子有一张不受欺负的脸了

最近几个朋友小聚,聊到一个话题,当年上大学时,跟导师关系如何,有没有吃过亏。有的说没有,碰到的是好老师。有的说有,所幸不严重。还有一位,说他明显遭到了导师压榨,他对之以一种非暴力不合作方式,虽然推迟了一年,还是拿到了硕士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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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问到我时,我说没有。一是因为我学历低,只读了本科,本科生通常不会跟老师有深度接触,所以很大程度上也少了这种可能性。二是最关键的,即便读研跟了导师,本人性格恐怕也不会允许自己成为这样的悲剧。记得大学时因为在报刊上发表了一些文章,一个老师找到我,大意是写一本书还是论文,让我打下手,我当时借故推掉了,实情是我对这位老师颇为浮夸的风格不认可。

一个教师,你的权威只能来自学识与人品,而不仅仅是教师的身份,这是我的认知。

谈这些并非自夸什么,乃是由此想到一个关键问题——面对同样性质的恶行,不同人为何会有不同选择?

为何有人反弹,有人隐忍

关于师生关系中老师的一方,已有很多关注评论的角度,在此不再展开。但其实站在学生的角度,也是可以追问一番的,为什么没有采取举报等措施?换言之,如果学生更成熟一些,更勇敢一些,会不会有不同的局面?——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以死来反抗,当然也算一种反抗,但却是最沉痛最消极的一种反抗。

我这样说,很有可能被指站着说话不腰疼,缺乏同理心。毕竟,当事人在具体情境下的压力,不是亲历者不足以体会。包括个体的心理体质、学校家庭小环境,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对手一方的恶劣程度,都可能最终导致悲剧发生。更何况,学生的人生阅历尚浅。

这些,我完全同意。毕竟我在读小学时还因为要请家长、读高一时因为海量作业无法完成(恰好也遭遇了住校适应期)都想到过自杀呢。

对不成熟者而言,一件小事可能也是天大的事。

但我还是在痛惜之外抱有叹惜,因为面对恶行,并非每一个同学都隐忍了。比如,近年受国际“米兔”风潮影响,已有越来越多各行各业的人勇敢地站了出来。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从各方信息来看,在好几起悲剧中,当事学生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且,能考上名校或研究生的,通常是能贴上“好学生”标签了。

在中国教育的语境中,“好学生”的一个标准是听话——当然包括对老师与权威有充分尊重,习惯于“以大局为重”、能够为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与此相反,倒是正统教育评价下的“差学生”“坏学生”,更有可能反叛权威。)

这就不能用个体的心理特征解释了。这种面对恶行普遍的消极态度,恐怕有着教育理念、社会氛围等共性原因。

“义务表述”远远多于“权利表述”

比如,我观察到,我们从小对孩子的公民教育中,偏向“义务”导向,而“权利”内容却遭到忽视。

我儿子今年上小学三年级,翻出相关教材,看“公民素养”部分,内容包括“爱国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环保意识”等四个分项,分项下又有若干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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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具体的考评指标,无论是“爱国意识”还是“责任意识”,无论是“文明礼貌”还是“集体观念”,都偏向于“义务表述”,也就是学生应该遵守XX、应该服从XX、应该热爱XX、应该关心XX,而其中的“权利表述”竟是缺失的。

比如,我们是否应该告诉孩子,儿童有不受虐待和免于暴力的权利,哪怕它来自家长或老师这样的“权威”?我们是否应该告诉孩子,对于遭遇的不公和屈辱,无论来自何方,都应该大胆地说出来?

由密歇根大学教授编写的《公民读本》,开篇第一句话就告诉孩子们,国家“建立在这样的一个理念之上,就是每一个人都是重要的。”

《读本》还告诉孩子,要履行公民义务,实践这些权利,需要相关的智力和参与技能——特别是批判性思维技能,以便能与他人合作,以及清楚表达利益,并且让那些制定重要决策的人明白这些利益。

总之,在公民教育中,以权利为基,“权利表述”与“义务表述”并重,没有偏废。这样的公民教育理念与教学方式,让权利意识自幼就播种在孩子心中。可以想见,今后他们面对不公不义之事,无论它来自老师、父母,还是雇主等等,揭露抗争的可能性会大得多。

任何社会,都可能遇到各式各样显性或隐性的不公,但权利意识深入人心、并且存在有力保障的社会,显然更有助于培养一种更舒展更勃发的国民精神状态。如一位知名学者所概括的:“人人长着一张不受欺负的脸”。

勇气不仅与单纯的权利认知与法治环境相关,同时也与一个人的成熟度与思考力判断力相关。请注意,这种思考力判断力并不仅指书面知识和试卷上的。

思想成熟的同学,面对事情可能会有更多的考量,并做出无压力的选择,而不会一头扎进一个单一选项、一个死胡同中出不来。

国民成熟度与教育理念

一位知名作家曾指出,就个体的成熟度而言,整体来说,青春期后的中国学生较之同年龄的欧美学生,心理年龄要小了四五岁。这位作家曾观察到,港大本科生还拿着布娃娃过家家般地游戏。而在中国内地高校的食堂里,一直不难看到情侣间互相喂食的景象。

是的,单一标准的思考方式正是国人在多年的应试教育模式中形成的思维惯性,而批判性思维阙如。

前述《公民读本》告诉学生,学科“分数对于精神活动的衡量,是非常有限的”,好分数只在测定“学校的成就”,而不是在测定你“人生的成就”,“智商是在改变的”,而“智力是不同能力的组合”。《读本》告诉孩子,能够清醒思考,是做个好公民的最基本品质之一。假如不能清醒思考,给你权利,你照样可能被人操纵和利用。“批判性思维”的能力在公民教育与专业学习中都反复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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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学生自信与骄傲的资本可能来多方面,比如体育专长,比如公益参与、社团活动,甚至哪怕是单纯的长得美丽英俊,而不仅仅是学习成绩。

比尔·盖茨辍学创业了,乔布斯辍学创业了,扎克伯格辍学创业了,这些牛人故然不是一般人学得来的——其辍学创业也不能作通常意义上的推存,但其中也暗示了一种气质,即不唯既有标准论,对这些注定要改变世界的人来说,他们可以打破标准,而创建自己的标准。很显然,三人年轻时都没有将获得一张大学文凭作为目标,而这几乎是我们在上高中后被教育的首要目标。

取得类似三人成就的人可谓凤毛麟角,但多标准、丰富性、批判性思维却应该成为我们教育的常态。这样的教育理念,更可能培养成熟的公民。而具备这样能力的公民,让一个社会受益的层面绝不仅仅在政治与社会,其他科学、艺术与经济等等领域无不受益。

“巨婴”一词近年在社会流传开来。“巨婴”不仅存在于青年中,也存在于中年与老年中。机场因为误机而撒泼的旅客、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缺乏人我界线的市民、纵容熊孩子大吵大闹的父母、还有网络上缺乏基本逻辑力的地域党、口炮标签党……最近,我还看到两则社会新闻,一是一男子车考未通过欲自杀,一是一女子因男友不给她手机查看而欲自杀……不难发现“巨婴”群体之普遍。

文化学者孙隆基用另一个词描述这一现象——“未断奶”。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文化方面的原因,也的现实环境的原因。若从教育方面寻找,我们教育中偏重书本知识与考试成绩,而忽视健全成熟人格的发展,也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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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告知孩子以权利,还是培养其多视角看问题、批判性思维,说到底,都是在为训练一个成熟的人、成熟的公民作准备。

公民教育,是所有国家所有时代都必须进行的公民教育,是所有国家所有时代都必须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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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成熟的教育理念是“不把孩子当孩子”。而我们的问题依然是卢梭曾提出的问题:一个从根本上否定成年的社会不可能培养出非常活跃且有责任感的公民。

美国学者苏珊·奈曼在《为什么长大》一书中也说,“只有自由平等的成年人才能建立自由平等的社会,但是,如果社会有意培养愚笨的依赖虫,成年人从哪里来?”

家庭教育可先行

培养成熟公民的社会教育环境有待提升,同时我们不要忘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的远远大于学校,这是中外共识。事实上,一些中国新兴的中产家庭已经行动起来,一批七零后、八零后父母们在教育孩子方面更宽松,也更开阔。

文尾我冒昧地提一下我的父亲,虽然我作为他的“产品”,至今不具备任何“成功”意义上的介绍价值。父亲工人出身,因为家庭与时代原因读书不多。但他给了我们一种宽松的家庭氛围。记得高一暑假时一个同学到我家玩,饭桌上我与父亲就一个话题产生了分歧,我反驳时直接对父亲说“你懂什么”,父亲同往常一样没有丝毫生气,仍旧心平气和地同我说理。后来,我同学对我说,当他听到我对父亲说“你懂什么”时,顿时心惊胆颤,这在他家绝对是大逆不道的事,他没想到我父亲竟然没有任何动怒。我说我丝毫没意识到这点,父亲性格有暴躁的一面,但不会因此而动怒。

这件事让我想到,并非每个家庭在亲子之间都有这样一种宽松的氛围。而这样的家庭氛围,肯定影响了我的处世态度,包括对权威的态度。

按世俗的标准,很难说这种性格是好是坏。它肯定会让你吃一些“苦头”,走一些“弯路”,乃至“混得也不怎么样”。但在我的认知中,一个人若不能施展自由意志、过自设标准的生活,不能成为一个脱离庇护的成熟个体,纵使锦衣玉食,一生无忧,那也不应该是人应该过的生活,因为这有违对人这个词的根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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