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流行语“被就业”是什么意思?

1+1人才网讯:“被就业”成流行语:毕业生不知情就已就业我就业啦,就业啦,太兴奋了,而且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就业的! 感谢我的学校,感谢你们为我安排好了这一切。只是,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了,太莫名其妙了,我完全不能适应! 据说上周末是我们办理档案关系转接的最后一天,我风风火火地带着自己的手续赶到了要去报到的某市某人才中心大厅。排队等候之余,我翻出了自己手头的几张材料(之前一直忙于找工作,这些东西都是同学帮我收集的,我压根没来得及看过):有户口迁移的手续,有档案手续,还有一张盖满大红戳的“就业协议书”。看着就业协议书上的内容,我顿时惊呆了,天哪,我居然已经就业了,协议书上面白纸黑字的就业单位名称,还有就业单位大红的印章。 我的就业单位是XX工业公司,晕哪,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公司,到底有没有这个公司?公司到底是和谁签的就业协议?我什么时候可以上岗等等的疑问顿时沾满了我的大脑。 除了无语,我还能说什么? 前段时间,听说人保部放话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争取达到百分之八十多,而最近的统计表明就业率似乎已经达到百分之七十多了,我不敢揣测其中到底有多少人是像我一样被就业的,但从社会对就业率的质疑我们似乎也能品味出一些特殊的味道,涩涩滴,苦苦滴…… 我的神奇的就业,神奇的就业率--2009年7月,一切都是神奇的!以上摘自一位网友写的博客。继“被自杀”后,又有了新的发明了词――― 被就业。有网友称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已经就业了,就业协议书上赫然是一个从没听说过的公司名称和该公司的公章,他“太兴奋了”,发帖庆祝自己“被就业”。在统计就业率的背景下,部分高校的毕业生“被就业”。其中大多是大家都已经熟悉的“被要求就业”,即学校要求没就业的毕业生自己随便找个章盖在协议书上证明自己就业;而现在网帖曝光称也出现了个别“被瞒着就业”的情况,毕业生自己不知情就已经就业了。网上一度流传一个非常形象的词:“被自杀”,以表示对一些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质疑。几天前有高校毕业生发帖仿制了一个新词:“被就业”。发帖者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已被签署了就业协议书。部分高校采取措施保证就业率早已不是新闻,2006年安徽省教育厅就曾公开批评“一些高校采取扣押毕业证等方式,要求没就业的学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结果逼得学生造假,甚至跑到学校附近的小店盖个章冒充接收单位。”但像这次帖子里所说的学校“包办服务”到这个程度的,还是比较少见,甚至还得到其他需要自己找章盖的毕业生的羡慕。不知情已就业《应届毕业生怒问:谁替我签的就业协议书?注水的就业率!》7月12日在发表在天涯论坛上,作者“酱里合酱”说道:“我就业啦,就业啦,太兴奋了,而且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就业的!”就这样,“被就业”一词诞生了,并且在论坛转载的过程中被放到了标题里:《2009年的7月,我毕业了,我也“被就业”了》。据作者讲述,他在某市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关系转接时才想起来要看看自己的材料。赫然发现其中有一张盖满大红戳的《就业协议书》。看着上面的内容,“我顿时惊呆了,天哪,我居然已经就业了,协议书上面白纸黑字的就业单位名称,还有就业单位大红的印章”,就业单位是××工业公司,他甚至没有听过这个公司。“我从今天起不找工作了,老子去找那家××工业公司,找它要岗位,找它要薪水去!”酱里合酱说。忽然发现自己“光荣就业”网友ug1981对“被就业”的解读很精辟:今年开始毕业包分配(不含岗位、工资等相关福利)。这种情况显然不是孤例,天涯网友“别怕”说自己曾被学校安排去参观一个电池公司,随即就被“就职于”该公司了。网友“顺时针”也反映,“临近毕业前几天,学校通知没有签的就业协议收上来,等离校前再发给我时,就业协议已经签了,我已经光荣就业了!”河北科技大学论坛里也有网友发帖讲述了同样的情况。这位叫“quanw eim in”的网友说,“当就业协议书和派遣证再次发到我手中的时候,就业协议书上却多了一个石家庄金智科技有限公司的印章(其他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同学也如此)。这家公司我们从来都没听说过,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更不知道在哪!这一印章给我档案转递带来很多麻烦!”网友羡慕“被就业”“楼主被就业?网络新名词诞生??”网友井底的跳跳敏锐地发问。确实,“被就业”这个词一出生就风华正茂,帖子被转得到处都是,大家也纷纷讲述自己“被就业”的经历。天涯网友bei65909表示羡慕,“楼主比我好多啦,好歹学校还替你盖章,我们不但要自己想办法去盖,而且不盖还不发毕业证。”有网友直言“感觉帖子作者是在显摆,不就你们学校替你签了就业协议吗!”像这种自己什么都不用干就“被就业”的情况确实少见,更多的其实是“被要求就业”,网友“水明楼主”说,“很正常,你们学校帮你们找单位已经不错了。我们学校是逼着我们自己找单位:必须在6月20日之前签订就业协议,否则档案打回原籍,毕业证和学位证缓发。”其实,类似的情况早已被媒体广为报道。最新的报道来自几天前的中新网,记者对某市2009年6月份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调查时,1所本科院校和3所高职院校的学生均表示,他们学校都要求先签就业协议,否则不发毕业证书。这样的情况在教育部2003年出台规定,高校不能只能管扩招不管就业后就开始出现。教育部规定包括了“18条挂钩”,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地方和高校,区分情况,原则上要减少招生、控制招生或调低增幅。有的省明确规定就业率低于30%的高校专业停止或者隔年招生。在这样的压力下,部分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只好要求没就业的学生也就业,甚至就出现了个别“被就业”的情况。“就业门”事件将再次敲响警钟。

楼上说的太多了我就是被就业:是指应届毕业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学校为提高就业率,在学生就业信息表上随意填写就业单位,来说明该生已经就业(就业信息表交到上级教育部门)。<其实学校才不管你就业了没有,真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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