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解雇大量教职工,引发了网友热议

近日,西安音乐学院解雇大量教职工,引发了网友热议。西安音乐学院人事代理教职工们遭遇工资低,权益无保障的困境。西安音乐学院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让网友们纷纷提出质疑!
  十几年如一日,代理教师辛勤工作
  在西安音乐学院,有这样一批人事代理教职工。他们中最少的工作了6年,最多的工作了13年。这些年来,这些教职工们不在乎自己是否为正式职工,如辛勤的园丁一样认真工作。数年间,他们每天的工作量远远超过了正式职工的工作量。
  为什么他们明明不是正式职工,仍然愿意付出更多的辛劳,依然坚守在岗位上呢?据了解,大部分教职工毕业于本校,对西安音乐学院有着超乎寻常的情感。在这里,他们多年如一日的认真工作,不计报酬的付出。为了正式成为西安音乐学院的一名正式教职工,他们付出了太多太多……
  但不幸的是,在2013年7月,西安音乐学院单方面将人事代理教师分为两个等级,A级和B级。A级的人事代理教职工与正式的教职工同工同酬。而B级的人事代理教师却只有1800元工资。与此同时,西安音乐学院违背合同。剥夺了B级人事代理和临时聘用教职工们参加培训学习、劳保福利等权利。
  可就算如此,教职工们依然非常积极努力的工作,不计较得失的付出。他们一直奋斗在西安音乐学院教辅工作的第一线,不少教师满心期待着转正的一天。
  多年心血成空,西安音乐学院通知代理教师离职
  2018年3月26日,代理教师们陆续接到西安音乐学院各系领导的口头或短信的离职通知。代理教师们尽职尽责,愿意付出青春为学院献出一份力量,可是得来的回报却让人唏嘘不已。
  这一结果出来,引起学校部分师生不满。在一些学生眼里,这些老师在校园工作中可谓是尽职尽责。他们全心全意为学生好,是不少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现如今,这些好老师却要被学校解雇!
  在其他老师的眼中,代理教师的辛勤付出可谓是有目共睹!而他们这么认真负责的对待工作,坚持付出了自己多年的青春,却只得到降低工资,最后被解雇的结局。这一切,让了解情况的老师们都纷纷叹息。
  多方申诉无果,教师们面临困境
  十几年的辛勤付出,代理教师们却换来了低薪与解雇的结果。教职工们在西安音乐学院申诉未果,只好分别在省教育厅信访办,省政府信访办提出申诉。
  代理教职工们一次又一次前往省教育厅申诉。但得到的结果是代理教师不是正式编制教师,不予受理。最后,教育厅李副处长让教职工们做内部申诉,却没有部门对内部申诉负责。而最终,教职工们的问题依然也没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真受理,更不用说解决了。
  而西安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张立杰在某次大会上,还依旧坚持要单方面清退教职工们。在大会上对到教育厅申诉的同志,进行恐吓报复,说什么:"只要我张立杰在音乐学院,这些人员一个都不能要,哪有这些个下三滥的毛病"。
  面对这样的结果,教职工们感到非常无奈。
  面对工作了多年的教职工们,西安音乐学院在解雇时并没有出示盖章的书面文件,仅仅以口头,短信通知方式让这些教师们离开。这样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且应该是自劳动者亲自接到通知日期算起,并不以通知的落款日期为准。
  然而,西安音乐学院却并没有给予教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西安音乐学院在没有与人事代理教职工协商的前提下,以他们的第一人称起草的同意终止劳动关系同意书。
  这些教职工中最早与学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2008年1月,最后续签的合同到期时间是2015年,之后学校未再与这些教职工续签合同,但他们一直在岗位工作至今,与学校保持工作关系从未间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1、4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但西安音乐学院却罔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顾教职工们意愿,单方面大量裁员。
  这样突如其来的解雇,对于当事人影响很大。一些女教师正处于孕期,哺乳期。而西安音乐学院辞退她们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除此之外,很大一部分代理教师的家属属于工薪阶层或无业,家境困难。而西安音乐学院这种“一刀切”的行为,可谓是雪上加霜。西安音乐学院的解雇行为,让代理教师们本来不富足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
  西安音乐学院罔顾法律,网友纷纷质疑
  面对这样的状况,不少人都议论纷纷。按理说,西安音乐学院与这些教职工的劳动关系已经可以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该这样单方面解雇教职工。更何况西安音乐学院没有出示任何书面文件,仅仅以口头或短信来通知教职工离职。
  不少网友说,西安音乐学院的这种行为不合法,更不通情理。有些网友表示,代理教师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让人感到非常心凉。
  而面对省教育厅的不作为,西安音乐学院领导们的坚持解雇,教职工们的权益依然得不到一点保障。不少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只能被解雇。而不少教职工的家庭处于没有收入情况,生活日益艰难。
  面对这样的情况,网友们纷纷表示质疑。
  大家呼吁西安音乐学院应该还广大被解雇的教职工们一个公道!
  一些网友认为,应该让教职工们和西安音乐学院重新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重新正常发放教职工们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在此期间五险一金。并恢复广大教职工同工同酬的待遇,恢复他们享有晋升,参加培训学习,劳保福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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