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对一批环境违法问题作出严肃处理

   近日,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大气污染防治第四次强化督察截止6月23日尚未销号问题,以及2017年以来我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问题依法进行问责和查处。根据7月3日市委常委会研究意见,予以通报。

  在大气污染防治突出环境问题方面,责令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全面停产,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对山东炜烨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罚款9万元;对沾化福美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对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山东惠民兴博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4万元行政罚款;对山东方晟钙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3300元行政罚款;责令惠民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山东惠民禽乐畜牧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立即停产,并处以6万元行政罚款;对山东惠民春晖福利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立即停产,并处以16万元行政罚款;对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罚款12万元;对邹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对山东信海净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关停,并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在散乱污企业方面,责令邹平县临池镇望京村陶瓷熔块厂立即停产,并下达行政处罚。

  在全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方面,针对1、2月份马颊河胜利桥段以及4月份德惠新河大山段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无棣县对涉及的德立皮革、鑫合皮革两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1、4月份支脉河陈桥段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博兴县强化对光大水务公司、清远环保公司监管,高新区对云南水务山东片区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4月份杏花河张官庄断面水质超标问题,邹平县对邹平众兴水务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款98.723万元;针对4月份胜利河入小清河处断面水质超标问题,邹平县对长山镇、焦桥镇部分生活污水进入胜利河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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