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率不超过15%,武汉发布第三批集中供地公告

11月18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第三批集中供地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集中供地共计出让土地49宗,土地总面积约304.30公顷,建筑总规模约871.36万平方米,起始价总额约587.99亿元。本批次地块将于12月21日、22日集中揭牌,按相应规则陆续安排成交。 摄图网_500595296_武汉城市风光日落时分的长江大桥黄鹤楼(企业商用).jpg 对于此次集中供地,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竞买规则进行了优化精简。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调控精神。坚守住宅用地出让最高价制度,控制住宅用地溢价率不突破15%的上限。继续执行竞买资格准入机制,严格落实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等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精神。 二是优化竞买方式,促进企业公平参与。本批次项目将在地价“熔断”后灵活采取“竞一次性付款”、“竞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和“摇号”等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竞买环节则更为精简:一方面响应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更利于操作、更方便企业参与,为大中小各类房企提供了公平拿地的机会;另一方面,从土地源头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我市租赁住房市场的建设。 三是深化房地联合,实施精准供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的要求,深化房地联合机制,参照各区新建商品住房去化情况,有保有压,实施精准供地。对库存大、去化周期长的部分区域暂缓供地,维护不同区域住房市场的供需平稳。 虽然竞买规则得以优化,但武汉对竞买企业购地资金的要求仍然严格。 根据武汉市土地市场网,竞买本次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人还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同时,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必须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说明,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武汉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称,通过强化统筹管理、完善供地政策、优化服务效能等措施,前两批次集中供地成效显著,既有效落实了自然资源部关于住宅用地“两集中”供应的工作部署,又充分发挥了土地要素对城市经济社会的保障作用,武汉市土地市场表现平稳、有序、健康。为确保今年“两集中”工作顺利完成,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将继续做好土地市场“全天候”服务,全力保障第三批次集中供地的顺利开展。 根据武汉市挂出的第三批集中供地土地信息,黄陂区供地数量最多,共挂出11宗地块;东湖开发区挂出6宗地块;武汉经开区及武昌区各挂出5宗地块;江岸区、青山区和东西湖区分别挂牌4宗地块;江夏区和硚口区各挂出3宗地块;蔡甸区挂出2宗地块;汉南区和汉阳区各有1宗地块。 从市场行情看,武汉市场10月数据继续回调。 根据武汉克而瑞,2021年10月,武汉新建商品住宅供应119.5万方,成交95.6万方,供求同环比均呈下降趋势。同时,10月的成交量仅高于2月,也是自2016年调控以来同比成交量最低的一个月。整体市场来看,中心城区成交略好于远郊区,受成交结构影响,整体均价环比小幅上升,当月成交均价16332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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