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山乳业重整方案未获通过 退市风险加剧

5月16日,中国辉山乳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辉山控股”)发布公告,其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于5月16日开始及于11月15日届满。此时,距离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山乳业”)债务危机爆发已有2年多。

而债权人投票表决的《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原定3月10日进行,一度被延迟至4月11日。最终,以银行为主的普通债权人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反对比重超过50%,重整计划草案被否。

nEWS907。WUhaNews.CN

“目前还没有得到更新消息。”5月17日,辉山乳业多名债权人向记者介绍。

timg.jpg

nEWS907。WUhaNews.CN

重整计划方案被否

5月8日,中国辉山控股公告称,重整计划草案包括辉山乳业等83家中国附属公司的资产、股份将注入新成立的公司,而其负债将以现金还款、债务展期、债转股(新公司股份)的方式偿还。3月1日,管理人已把重整计划草案最终版传阅,3月13日,债权人和分担人进行网上表决。记者获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此前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辉山乳业系列企业的管理人。

该公告介绍,在3月13日的会议、网上表决,管理人告知无法于当日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的若干债权人,将于4月11日进行表决。4月12日,管理人宣布,除其他事项外,重整计划草案没有获得若干债权人表决组的多数批准。来自公开信息显示,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的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不满意。有国内媒体报道介绍,债权人一方面认为自己的债转股比例较高,导致现金清偿额度较低,内部坏账拨备核销压力较大,另一方面担心即便通过债转股,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人持有辉山乳业大部分股权,但依然无法对企业经营决策拥有足够的话语权,等于自己沦为财务投资者,无法行使大股东的权利。

辉山乳业官方网站描述,该公司的历史可追溯到1951年,经过多年布局,企业逐步形成以牧草种植、精饲料加工、良种奶牛饲养繁育、全品类乳制品加工、乳品研发和质量管控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2013年9月,中国辉山控股在香港主板上市。2017 年3月,辉山乳业债务危机爆发,并于当年12月,沈阳中院受理其系列企业破产重整案。2018年12月20日,辉山乳业系列企业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初稿),涉及270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 5155笔债权、720亿元。

上述公告进一步告知,管理人可与相关债权人表决组进行进一步商讨,以寻求其批准。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告提到数家中国乳制品企业已表达了作为重整方,参与上述83家公司重整的初步意愿,“如果成功,将可制定修订版的重整计划”。但该公告没有提及意愿乳企的具体名称。

截至2019年5月8日,管理人尚未就重整计划草案的再表决、任何修订、新的重整计划等提供详细资料。

上市公司或面临除牌

5月16日,中国辉山控股再次发布公告,其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将于5月16日开始及于11月15日届满。

自2018年3月27日起,中国辉山控股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一阶段,于2018年9月26日届满,其随后又被香港联合交易有限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业内人士介绍,依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则,除牌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在第三阶段届满时仍未能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其上市地位将会被取消。

2019年5月16日的公告称,根据中国辉山控股于5月3日收到联交所发出之函件,其须于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前至少10个营业日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以显示本公司拥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否则,其将面临除牌。上述业内人士分析称,该公告内容意味着中国辉山控股退市风险进一步加剧。

而在辉山乳业如此“紧张”时刻,其“消失”2年多的原执行董事、原财务主管葛坤以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凯,在诸多公告中却鲜有提起。

除重整计划草案被否外,在辉山乳业重整中,此前暴露出的巨额资金流向,一直是诸多债权人等追问的焦点,并直指杨凯、葛坤等公司原高层。重整计划草案内容显示,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产权持有单位(辉山乳业系列公司,记者注)的部分资产严重账实不符且无法说明原因”,涉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总计金额高达105亿元。管理人称,由于其职权和调查范围所限,致使其无法查清大量资金最终流向。

而关于资金流向问题,管理人在重整计划草案中表示,其报告沈阳中院后,依法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调查,以进一步查清大额资金流向。但截至记者发稿,沈阳市政府及辽宁省政府均没有对此作出回应。

nEWS907。WUhaNews.CN

“重整仍是辉山乳业未来最好的选择。”上述业内人士认为。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作者:武汉热线,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hanews.cn/a/4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