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并购后遗症显现 深大通收年报问询函

一家子公司创始人、主要经营者涉嫌P2P非法集资案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一家子公司原股东被上市公司起诉。深大通的并购后遗症开始显现,2018年,因对两家重要子公司计提超21亿元商誉,深大通净利润巨亏超23亿元。

5月16日晚间,深大通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

计提超21亿商誉 

2015年,深大通宣布斥资10.5亿元、17亿元收购两家互联网传媒类业务公司冉十科技、视科传媒。自2016年2月份,深大通主营业务逐步由房地产转型至移动数字整合营销服务与线上线下新媒体运营业务。2017年,深大通已完全剥离房地产,全力聚集广告主业。

由于并购了上述两家子公司,深大通的业绩曾实现了快速增长。2015年,深大通归属于上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3.39万元,而到了2016年,已达2.33亿元,2017年更攀升至3.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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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业绩承诺期的最后一年(即2018年),深大通却对上述两家子公司计提了超21亿元商誉,其中对视科传媒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40亿元,对冉十科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83亿元。再加上对视科传媒应收账款计提单项全额减值,深大通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23.50亿元,同比减少7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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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冉十科技2015年至2018年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达到98.11%。在此情况下,深大通却对冉十科技计提7.83亿元商誉减值准备,减值金额占其商誉原值的85%。对此,深交所要求深大通说明对冉十科技商誉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

至于另一家子公司视科传媒,其2015年至2017年累计业绩完成率为102.15%,而其业绩承诺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亏损,实现净利润为-3.69亿元。对此,深交所要求深大通说明视科传媒在连续三年业绩承诺达标率接近100%后出现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视科传媒业绩承诺期财务报告追溯调整、可能触发相关主体业绩补偿义务的期后事项。

深大通在年报中曾指出,视科传媒创始人和主要经营层夏东明由于个人原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导致视科文化在日常经营管理、客户关系维护、优势资源获取、业务拓展及款项回收等方面均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受上述影响,视科传媒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37亿元,综上所述,导致视科传媒未完成2018年承诺业绩。

此外,深交所要求深大通结合商誉发生减值、业绩承诺未完成、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等情形,说明对冉十科技、视科传媒业绩补偿方案的具体安排,相关股东是否仍有足额股份用于业绩补偿。

与两家子公司纠葛

尽管深大通只说夏东明由于个人原因被采取刑事强制,但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则透露夏东明因涉嫌P2P非法集资案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今未正常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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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深交所要求深大通说明夏东明因涉嫌P2P非法集资案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夏东明在视科传媒的任职情况、其涉嫌P2P非法集资的发生时间、涉案金额、涉及P2P平台名称、深大通及包括视科传媒在内的子公司是否与相关P2P平台存在关联或业务、资金往来。

至于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2.74亿元,深交所要求深大通以列表方式说明其初始确认时点、对应收款单位名称及金额。如部分应收账款确认于2017年或更早,说明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至于冉十科技,深大通也在近期的公告中补充了部分经营细节。深大通在公告中表示,曹建发、李勇、莫清雅作为冉十科技管理层,在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多次要求下,仍全程拒不参与商誉减值评估机构现场访谈。2019年以来曹林芳、曹建发长期滞留国外,在评估过程中,曹建发唯一参与的一次电话会议访谈,也基本不正面回答问题,以恐吓威胁为主。

公告显示,冉十科技对赌期后业务大幅下滑。截至2019年3月31日,冉十科技应收账款已由2018年12月31日的3.77亿元上升至4亿元以上,2019年第一季度亏损304万元。

记者了解到,深大通已于近日对冉十科技原股东曹林芳、李勇、莫清雅提起诉讼保全,有关部门依法冻结了曹林芳、李勇、莫清雅所持有的深大通全部股份。

5月17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深大通公开电话,截至发稿尚未能接通。记者也向深大通公开邮箱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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