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案和解 消费黑洞还得堵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有了新进展:维权女车主已与奔驰方达成和解。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包括:4S店更换同款奔驰新车,退还金融服务等费用共15575元,店方为女车主补过生日并邀其赴奔驰工厂参观汽车制造过程,补偿女车主交通费1万元等。女车主对此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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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起汽车买卖合同履行纠纷,纠纷双方有权达到和解。但它暴露的一系列问题并未真正得到解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这些调查不会也不应该因当事双方和解而按下终止键。

 舆论止息了,和解并不影响调查。女车主选择和解,无非是见好就收,她没有义务代表广大消费者“死磕”。和解的是个案,市场乱相不会因个案和解而自行消失。市场需要净化,法律漏洞应当及时堵上,违法行为理应受到应得的惩处。 

 女车主维权事件不是偶发事件,消费者花了钱却买不到各种品牌公开示人的那种令人满意的商品,消费者花钱买气受、买罪受,一直以来这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数据显示,2016-2018年,汽车产品的投诉从1.5万件/年上升至1.9万件/年左右,投诉解决率有所下降,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合同纠纷、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金融服务问题等。 

 必须厘清的问题真不少,包括汽车销售商是否故意隐瞒质量缺陷、其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消费欺诈,还有作为汽车4S店潜规则的金融服务是否合法、收费各方是否逃税,其中提供所谓购车贷款“过桥费”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是否具备金融服务资质。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律是否存在漏洞,如何堵住?调查结论不仅要判定女车主维权事件中的是非曲直,而且要引伸成一般规则,作为对买卖双方的有效约束。  

严格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推动生产的动能,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发展经济,繁荣商业,无非是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能够买得起奔驰,却不能坐在奔驰里笑,反而是坐在奔驰引擎盖上哭,这应当被视为警醒。把消费者的权利做实,但不要把舆论关注当成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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