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燃气爆炸事故致25死 8人被刑拘 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6月18日,湖北十堰官方通报事故初查结果,十堰燃气爆炸8人被刑拘。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该罪主观是过失,客观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月18日,湖北十堰官方通报事故初查结果,十堰燃气爆炸8人被刑拘。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该罪主观是过失,客观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堰燃气爆炸8人被刑拘
  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18日,官方通报十堰燃气爆炸8人被刑拘。据十堰发布: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十堰市公安机关对包括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某在内的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初步调查显示,发生事故的天然气管道系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未严格执行燃气管道巡线检查制度,相关设备运行存在严重缺陷。目前,事故调查正在深入进行中,待调查完成后,将依法依纪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问责。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义和量刑标准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对象是人身和财产。
  2、客观方面: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主体要素: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即该罪中的“业务”要求有侵害他人生命,身体的可能性;
  这也是区别与其他“业务”(如侵占类)身份的标志。因而,有学者指出该罪的主体属身份犯。
  4、主观要素: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
  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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