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杀医案罪犯杨肃原被执行死刑

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消息,罪犯杨肃原因患癌症手术后产生并发症,无端怀疑医生对其加害并蓄意报复,在公共医疗场所当众持刀杀害医生,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对故意杀人犯杨肃原依法执行死刑。 2019年10月22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通报,当天上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54岁,兰州市人)在甘肃省人民医院持刀对医生冯某某(女,42岁,兰州市人)行凶,虽经全力抢救,冯某某不幸离世。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即被公安机关控制。经初步调查,杨某某因患直肠癌,曾在省人民医院就诊手术,医生冯某某为其主治医师。 2019年10月30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一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20年6月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该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对杨某某杀医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杨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现场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15日,被告人杨某某在甘肃省人民医院肛肠科接受直肠癌根治手术,术后陆续出现腹壁切口疝、肠粘连等并发症,其主观认为前述病症系第二手术医生冯某某故意加害导致,蓄谋报复泄愤。2019年10月22日10时许,被告人杨某某持事先准备好的匕首等凶器,在甘肃省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C区肛肠科第七诊室内,向正在坐诊的被害人冯某某胸部、腹部等部位连续捅刺二十余刀,冯某某虽经及时抢救但因伤势严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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