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等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

4月30日消息,今日,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Bitauto Holdings Limited股权案、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案、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与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领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案、嘉兴创业环球有限公司与丰田汽车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嘉兴创业环球有限公司收购赢时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案、滴滴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浪潮智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易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等九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九起案件均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作者:武汉热线,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hanews.cn/a/37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