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丧抚费被要求出具死者无犯罪证明 为难群众的花样真很有创意

王先生(化名),是河北石家庄人。 4月22日,他告诉九派新闻记者,弟弟因病去世,自己打算替他申请领取丧抚费(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结果在办理手续时,被要求出具死者生前无犯罪记录证明。 他认为这项规定很不合理,他说自己想不通开具这个证明的意义在哪里,“难道有犯罪记录就不能提取这个钱,这不是刁难人嘛。” 王先生说,弟弟是一名快递员,快递公司没给他缴纳社保,于是弟弟就找到石家庄乐夕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办理了代缴社保业务。 一份名为“申请领取在职死亡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需准备的材料”显示,其中第三项为“死亡人员生前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九派新闻记者联系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一工作人员称,他们不要求提供这种证明。 当晚,石家庄市人社局发布调查说明,“经调查,乐夕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办理领取丧抚费业务时,擅自增加办理证明材料。属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我局已责成乐夕阳公司立即整改,并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对我们的服务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同日晚上,王先生告诉九派新闻记者,手续已办好了,“说是明天发放。” 他还说,下午乐夕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已联系自己,“让我今晚就去,他们不下班,先把手续办了。我问他们我资料还不齐,这符合政策吗,他们说可以先预付。”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领取在职死亡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并不需要准备此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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