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跑40公里等30分钟后被取消订单 背后的原因原来是这样的

4月14日,深圳某酒店门口,一名年轻女子与网约车司机发生争执。男司机称自己跑40公里等了30分钟,却被取消了订单。女子则指责司机:“连行李都不帮乘客来放,这是专车呀大哥。”男司机回怼:“这是快车。”女子则称:“出租车都会帮忙放行李的好吗?”
 
 
 
 
 
 
网友评论
1、跑了这么远等了这么长时间,没想到会被取消订单,难怪司机会崩溃。而在视频里,司机还说,对方没有说要让他帮忙放行李。女子则认为这事儿不用说。这话说的我都以为是个营销事件了,但是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这是要营销什么。
2、双方争执的关键是司机有没有帮乘客放行李的义务。乘客与网约车之间是一种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网约车作为承运人,他的主要义务就是将旅客运输到约定地点,乘客的主要义务就是支付运输费用。装卸货物并不在一般的运输合同义务范围内,如果需要装卸,就需要特别约定。不过一般来说,在出租车或者网约车的运输过程中,不少司机为节省时间,或者基于帮助弱小,也会帮乘客拿取大件行李。但将司机这种义务帮忙性质的行为视为理所应当,那就不太合适了。尤其在这个事件里,女子没有说,却希望司机主动发现并帮忙装行李,确实有点矫情了。
3、在这个事件里,乘客还没有上车,双方的运输合同还没有成立。前期的预约实际上是为订立合同所做的一种准备。合同没有订立并不意味着双方没有义务,这在法律上称为先合同义务。在合同订立前双方的主要义务是诚实信用,不能假借订立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
女子叫车后,司机为订立合同,跑了40公里,等了半个小时,这些都是为合同订立所支付的成本。女子恶意取消订单,给司机造成了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女子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不过,在网约车的规则中,女子取消订单是需要扣钱的,这也是一种赔偿。
而平台也会向司机支付一定的补偿,司机的损失基于这种机制已经得到弥补。当然,预期获得的利益是没办法得到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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