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歧视亚裔开审 美司法部介入:招生程序“不利于”亚裔

 当地时间15日,美国哈佛大学歧视亚裔案在波士顿联邦法院开庭。美国《华盛顿邮报》说,此次庭审将把一系列哈佛大学高级管理人员放在证人席上,这个场景有望为人们了解哈佛的招生细节提供一个罕见的公众视野。而案件的最终判决将对美国高校今后的招生程序产生深远影响。

  据美国《纽约时报》15日报道,由美国保守派法律策略师爱德华·布鲁姆创办并领导的非营利组织“大学生公平入学”2014年状告哈佛大学在招生中系统性歧视亚裔,以“种族平衡”政策为由,压低亚裔申请人的个性评分(包括领导力、同情心、勇气等),把很多成绩优于其他族裔的亚裔申请者排除在录取范围之外。

  在15日的开庭陈述中,原告的代理律师莫塔拉表示,该诉讼并非反对校园多样性,而是关于“哈佛对亚裔申请者做过什么和正在做什么”。莫塔拉说,2014年以前,哈佛大学将招收亚裔学生的比例长期控制在20%或以下。哈佛大学聘请的首席律师威廉姆斯·李则坚称哈佛大学招生程序合法,而考虑种族因素是出于保障校园多样性的需要。他说,当他40多年前第一次出现在联邦法院上时,全场除了他是亚裔,其他人都是白人,“无论如何,现在都不会倒退到过去”。

  据“美国之音”报道,15日和16日首先接受质询的是自1986年就从事哈佛大学招生工作的菲茨西蒙斯。此人被认为是“整体招生标准”的设计师,也就是不仅要考虑申请人的学习成绩,还要考虑他们的课外活动、经历和个性等因素。美国《华尔街日报》称,质询问题包括:为什么亚裔申请人在学习成绩和课外活动上得分最高,而在个性上却得分最低?2013年哈佛的一项内部调查发现亚裔申请人录取机会减少,为何没有采取行动?

  这一案件的审理预计持续3周,之后,法官将做出裁决。不过此案最终有可能提交至美国最高法院。

  《华盛顿邮报》回顾称,2016年,美国最高法院以4比3否决了布鲁姆支持的一个类似案件,认定种族可以是学生录取过程中诸多考虑因素之一。当时,一名白人学生指控得克萨斯大学“逆向歧视”。不过那时候投上关键一票的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已经退休,而现在的法官卡瓦诺加强了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多数,若此案上诉至最高法院,很有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

  “美国之音”报道说,在此案开审的前一天,数百人聚集在波士顿举行了两个不同的集会。一方聚集在“哈佛:停止歧视亚裔学生”的横幅下,另一方参与者则身穿印有“捍卫多元化”字样的T恤。

  《华盛顿邮报》评论说,哈佛大学招生歧视亚裔案可能成为围绕平权行动展开的漫长辩论中的又一里程碑。《纽约时报》称,此案是有关平权法案未来命运的战斗。美国平权法案始于上世纪60年代,意在通过法律形式对少数族裔、妇女等历史上被排斥的群体给予关照。不过有些学校硬性规定招收某族裔学生的比例,因此会引发“逆向歧视”的争议。

  《纽约时报》称,如今,种族在招生中的作用正在教育的各个层面进行辩论,从大学到精英高中再到天才小学课程,所有人都会专注地观察此案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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