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伟大-大自然赋予动物的本能!

蕴藏在生命基因中最深处的力量就是母爱。母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并不是人类的专利,从低等动物到高等动物,都有母亲为后代尽职尽责地付出,我们人类作为有思想有灵魂的高等动物,会用感恩和孝顺回报父母亲。

确切地说,是人类本性中的动物本能,爱护自己的小崽子,那是猪狗都会的,也是与生俱来的,并不是人类作为“人”的本质属性。真正的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成之为人的人性,恰恰是要在有效地遏制这种低等级的动物本能的基础之上才可能发展起来的。

文明本身,就是对人类兽性本能的压抑,和在此基础之上的人性部分的发展过程。文明的等级,与人性的发展程度成正比,当然更直接更确切的指标,是对人类兽性本能的遏制程度。爱孩子也是动物的本能之一,并非一定只爱自己的孩子的。幼崽激发的情绪反应是相通的,这本身就是大自然用来诱使父母付出巨大代价抚养幼崽的策略。作为动物界进化的产物,人类这样的兽性本能也是与生俱来,而且和我们的动物祖先几乎没有差别。人类对宠物的爱,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宠物的呆萌模拟了幼儿,成年后越是呆萌的宠物,往往越是容易获得人类的更多宠爱。而动物幼崽的可爱本身也是跨越种属界限的,正常的人类都会对其他物种的幼崽产生同样的情绪反应。但是为什么人类可以一方面对其他动物的幼崽宠爱有加,另一方面却会对于自己的同类的别人的幼崽怀有敌意?而且越是关系密切,这种敌意反而更深?在所有的人类文化中,后母都是巫婆一样的反派角色,这绝不是偶然的。这就源于爱的本质。爱根本就不是某些人宣扬的那样,是无私的。恰恰相反,爱这种情感,从其自然属性上讲,本身就是大自然赋予动物赖以繁衍的情绪反应,从功能上讲,就是为了有利于动物基因的传递。自然界最鲜明的可以识读的爱,就是父母对幼崽的爱,而这种爱恰恰是最为自私的。它完全是围绕着如何确保自己的基因利益最大化。如果其他的幼崽有利于自己的基因传递,那么就会得到适度的关爱,所以亲属的幼崽一般会优先得到关爱,甚至只要不减少自己的幼崽也就是自己的基因利益,这种泛化的情绪反应都可以激发,于是表现为对于完全无关的幼崽的喜爱,一般而言,这种幼崽只要不是天敌或者食物就足以引发。但是,当其他幼崽与自己的幼崽具有竞争关系时,激发的就不是喜爱而是发自本能的生理的厌恶。这和动物对于同类的成体动物的反应是完全一样的,要么是性伴侣,要么是伙伴,要么是竞争对手,而对于竞争对手,动物的本能反应都是置之死地而后快。所以食草动物的竞争极为惨烈,一般都是以失败者彻底丧失竞争能力甚至最终死亡而告结束,因为食草动物没有食肉动物的遏制机制。而食肉动物的竞争极为克制,只要分出胜败就点到为止,这并非食肉动物不凶残,而是恰恰相反,因为竞争的双方都过于凶残,彼此互有致命的杀伤能力,如果也像食草动物那样非要争个你死我活的话,那么只能是两败俱伤,失败者必然是直接死亡,但是胜利者也必然因为失去捕食能力而活活饿死或被其他食肉动物吃掉。这样的野蛮兽性深深地根植于每一个动物的基因中,当然也深深地植根于每一个生物的人的基因中。作为一种灵长目的大型食肉动物,人生来都是魔鬼,而绝不是天使。当然另一方面,人不同于动物之处,也恰恰在于除了兽性以外人类所独有的人性,人生来是魔鬼,但是有着可以变成天使的潜能,或者说人本来应该是天使,只是被生做了魔鬼。理想的情况下,丑小鸭应该成长为白天鹅的。但是如果条件不适合,丑小鸭就永远只能是丑小鸭,而不能自动地变成白天鹅。是社会形态决定了人成长为真正的人,还是仅仅具备人形的大型灵长目食肉动物。成长为动物是不需要任何条件的,也就是说在自然的条件下,人类必然地自动成长为一只动物,而不可能成为“人”。只有人类离自然的动物丛林越远,兽性遏制的越彻底,人性才可能发展地越充分。但是很显然,侈谈所谓“爱”是没用的,也根本就不存在那种无私的“爱”。基督教和佛教都是大谈人类之爱的顶级洗脑师,但是在宪政制度之前,纯正的基督教和佛教造就的是怎样的人类社会?中国的儒家本质上也一样,所谓的仁爱也是从父母之爱一点点的推广开来的,虽然不像基督教、佛教那样寻求终极解决,但是据儒家自己认为这是符合人性的发展过程的,而基督教佛教那样的反而是强人所难。但是结果是一样的,中国的儒家又搞出什么好结果吗?在现代文明面前,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无论是从知识、财富还是道德各方面都完败,原因很简单,现代社会有效地遏制了人类的兽性,从而开辟了人性的发展道路,结果就是人性发展到基督教、佛教和儒家社会根本不能企及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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