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丽人丽妆发出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3月12日披露,向丽人丽妆就相关媒体报道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企查查APP显示,丽人丽妆是一家专注于品牌化妆品网络零售的新型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为知名品牌在天猫开设品牌官方旗舰店,以及向其他B2C商城提供商品,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网购服务。企查查显示,黄韬为丽人丽妆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并为上市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丽人丽妆33.49%股份;此外,阿里(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17.59%。企查查风险信息显示,丽人丽妆曾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上交所对丽人丽妆发出监管工作函

编编辑 呱呱 校对 张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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