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路虎猛撞捷豹 有钱就可以撞车玩?

  白色路虎猛撞黑色捷豹,围观者甚众。网络图片

  昨天,网上一段“劲爆”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疯传:闹市街头,一辆路虎越野车被一辆捷豹堵住去路,在众人围观之下,路虎数次猛撞捷豹。期间,围观者大声叫好,还有“热心者”指点“撞中间、用力点……”

  据了解,这是5月23日傍晚5点左右,发生在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路的一幕。厦门警方表示,这件事起源于理财纠纷,路虎女司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不过,视频中折射出来的一些现象耐人寻味:女司机固然应该担责,旁边围观叫好甚至出主意的人,有没有责任呢?

  闹市撞车

  路虎猛撞堵路捷豹 围观者大声叫好

  昨天上午,一段长达3分钟的视频在网上传开,一辆闽D牌照的白色路虎轿车,撞向停在面前的黑色捷豹轿车。视频中可以听见男声,“加油门,你们注意安全,靠旁边一点。”

  一开始,路虎撞了捷豹的右前侧,围观的路人纷纷拿起手机拍照,路虎则再度加油门撞了上去。“撞中间,撞侧门。”路人大声“指导”路虎司机,路虎车调整方向又撞了上去。当路虎车成功的将捷豹侧门撞瘪,并发生移动时,路人大声叫好。

  这时,画面中出现了一名警察,他不停地往后挥手,似乎在提醒路虎车司机停下来。然而,在路人的“鼓励”下,路虎依然不断地撞击捷豹。

  ■最新消息

  撞车源于理财纠纷

  路虎女司机已被刑拘

  正当这一事件在网上发酵时,“厦门警方在线”发布了事情最新通报:白色越野车驾驶员潘某(女,26岁,厦门人)因其母亲投资“招宝网”理财项目,与黑色轿车车主所在公司发生矛盾。黑色轿车车主欲阻挡其驶离,潘某遂驾车多次冲撞黑色轿车后逃逸。目前,潘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厦门警方还表示,5月21日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他们通过厦门招宝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招宝网”融资租赁平台,购买汽车理财产品,获取抵押车辆的使用权及每月的利息收益。然而,从今年4月起,该公司抵押给债权人的车辆陆续“丢失”,怀疑被原车主开走。经调查,2015年以来,“招宝公司”负责人刘某有伙同王某芳、李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搭建“招宝网”融资租赁平台,目前3人也被刑拘。

  撞车一时很解气,可是不管是车辆被堵想“杀开一条血道”,还是因为经济纠纷斗气,撞车行为都是要不得的。在厦门这起事件中,撇开具体的经济纠纷,视频中除了那位女司机涉嫌犯罪外,还有哪些人存在违法失德行为呢?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唐俊华律师仔细观看视频后,为读者进行分析。

  撞车司机得知道:

  就算主动赔钱,也一样要追究刑责

  据了解,对于路虎女司机,厦门警方是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拘的。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唐俊华律师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厦门这起事件中,路虎女司机采用冲撞的方式损坏了对方的车辆,致使捷豹丧失了部分使用价值。从捷豹的车损来看,肯定远远超过了立案的5000元标准。即使女司机事后主动赔偿,也不影响追究刑事责任。

  围观市民要注意:

  出主意“撞中间”,小心成了“共犯”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厦门路虎女司机猛撞捷豹时,旁边有人指挥女司机倒车,并指导往何处撞击等行为,涉嫌与女司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的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帮助行为可能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可以分为物质性帮助和精神性的帮助。前者指物质上体力上的帮助,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测被害人行踪、排除犯罪障碍等,在刑法理论上又称为有形帮助。后者指精神上、心理上的支持,例如帮助实行犯出主意、想办法、撑腰打气、坚定其决心等,在刑法理论上又称为无形帮助。有些围观者在女司机撞击他人车辆的时候,在一旁指挥其撞击部位,并鼓励女司机撞重一点,这些行为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共犯中帮助犯的情形。

  有网友议论说,撞车地点就在派出所附近,而且现场有一名警察,没有看到他制止女司机疯狂撞车的行为,这名警察失职。记者发现视频中这名警察并非无所作为,在现场有语言和手势,似乎在阻止劝说女司机,但未能奏效。记者就此与南京一些资深警察进行了交流,一名老刑警告诉记者,他认为视频中的警察并无失职行为,当时女司机很不冷静,如果民警采取激烈的阻止措施,有可能使得损失扩大。不仅可能将民警自己置身于不可控的危险之中,还有可能导致车辆失控,撞到旁边其他车辆甚至围观的群众,如此,就会使得简单的财物毁坏案件变成人身伤亡案件。

  多想一步:如果是乱停乱放呢?

  先看南京的一起“著名”案例

  奔驰堵了大门,垃圾站垃圾成山

  好了,厦门这起事件责任问题的讨论到此结束,但事情还没完。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捷豹不是因为纠纷堵住了路虎的出路,而是一辆乱停乱放的车呢?遇到这种情况,你的脑袋里有没有过一丝“撞了它”的闪念?

  南京曾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朝天宫西街一处垃圾中转站门口,一辆违停的奔驰越野车堵住了大门,环卫汽车无法进出,现场通道勉强可以让板车进出,但操作很不便。因为清运垃圾任务很繁重,有些心急的环卫工怕完不成当天工作,只得临时将垃圾倾倒在中转站门口。见有人直接把垃圾倾倒在中转站门口,陆续运送垃圾而来的其他环卫工也效仿起来。结果,中转站门口垃圾成山,违停的奔驰越野车也被垃圾包围。警方联系到车主后,车主赶来自愿掏了2000元劳务费清理现场。

  交警还介绍,南京察哈尔路附近一个老小区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轿车,车身正好把整个大门堵住,进出的居民都得侧身通过。轿车右侧车窗上被贴了张大白纸,上面还有字,车头引擎盖上还放了一块砖头。白纸上的字写着,“无德车主,乱停乱放,堵门堵路,最后警告,否则砸车。”

  相信不少车主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记者有一次车子也被堵在了车位上,对方也没有在车上留下联系电话,只得报警。警察来了之后也联系不上对方车主,由于此处并非公共道路,交警也不能立即拖车,两个小时后车主才姗姗来迟,打了个招呼一溜烟把车开走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再看警方曾经发布的尴尬数据

  3个区的警情,超过一半是“移车”

  曾有数据统计,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的呼入警情,移车警情接近总量的三分之一。如果将这一数据细化到南京的各个区,鼓楼、建邺、雨花台三区接到的移车警情都超过了总警情的55%。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针对“停车难、移车难”的问题,南京警方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上推出了“自助移车”服务。市民通过微信平台操作只需5-10秒,系统即可完成求助受理工作,20秒之内即可通知到车主。

  南京警方表示,“自助移车”使用以后,移车成功率高达89.6%,说明绝大多数车主都是非常自觉的,接到短信和电话后可以迅速移车。如果市民使用“自助移车”后,车主仍然不能到场移车,市民应该报警求助,不能采取撞车或者划车、戳胎等极端方式。否则,明明自己有理的事情,反而可能会让自己吃官司,甚至涉嫌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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