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戏如何“小” 遵循戏曲艺术的传统与规律

最近听到了武汉电台1981年录制的楚剧现代戏《三妯娌》实况录音。刚开始我以为这个戏会老套过时,然而听完之后,我觉得放在今天,用现在的眼光去审视,这也是一个有借鉴意义的作品。 《三妯娌》讲的是二儿媳嫌弃婆婆年老病重、没钱没力,想借故把婆婆推到老三那里去。可老三准备结婚了,住的只是一个单间,跟老人家同屋肯定是各种不便,婆婆怕影响老三的生活,故而准备在走道里搭床住,老三硬是不同意——宁可不结婚,也不要老母睡在走道!无奈之下,婆婆喝“敌敌畏”(其实是老二买的酒)了。就在这个时候,大儿媳从四川回来了,原来两年前大儿子已经因公牺牲,大儿媳一直瞒着婆婆,并且每月给婆婆寄十元钱供她养老。最终大家被大儿媳的孝行所感动,一家人重归于好。 这出戏创作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长度约五十分钟,可算是标准的戏曲现代小戏。当时刚刚改革开放,经济、社会正处于开始转型的档口,对于普通职工来说,金钱、住房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婆婆为了供二儿子结婚从单位“退资”,大多数职工住在分配的筒子楼,住房极为紧张,常常几代人挤在几间屋子。当然,这些现实问题也考验着转型初期人们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 剧中有这样一段争论:老三:“你们不知妈病重,想甩包袱图轻松”,老二:“你有板眼你就把妈供,你讲孝顺你光荣”;老三:“奉养老母我们有责任”,老二“我们的条件不相同”;二嫂:“我养儿女你养妈,革命的分工有不同”,三媳:“二嫂专在背后拱,哪有社会主义好作风”;老三:“秋天的果实春天种,没有妈哪有我们三弟兄”,老二:“妈的历史使命已完成,新社会不兴搞养老送终”。纵然二儿媳要生孩子,有困难,但是不能见母亲病重就“撂挑子”,奉养母亲是逃不掉的责任。 在中国,婆媳关系可谓是与人人有关的“人间烟火”,也是平头百姓津津乐道的永恒“母题”。《三妯娌》这出戏选取了那个年代一户人家婆媳关系的矛盾冲突,展现普通人生活的柴米油盐,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时代气息。虽然剧中运用了“巧合”等戏剧手法,但是做到了具有时代气息的“生活真实”。听完《三妯娌》录音,我不禁想到了另外一部优秀的作品——李宝群创作的《父亲》。这个剧取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的东北,当时正是国有企业面临转型、工人面临下岗的艰难时期,剧中讲述了曾经是老模范工人的老父亲和他的子女们面对工厂倒闭、下岗的困境,艰难突围的经历。 同样是不追求脱离生活的假真实,将普通人的生活搬上舞台,所以接地气、有长久的生命力。戏剧应是人生境遇与经历的凝练,欢愉与悲情的写照,舞台上真实展现人们的生活、困境、矛盾、悲喜,不回避、不伪饰,才能唤起人们的共鸣。 当然《父亲》是话剧作品,《三妯娌》是戏曲作品。两者篇幅也不一样,展现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不一样。相较而言,《三妯娌》难免有脸谱化、模式化之嫌,但是它符合楚剧擅长演出小戏的风格,符合戏曲的民间文化传统。楚剧是由花鼓戏发展而来,早期剧目多是以小生、小旦、小丑为主要角色的小戏,这奠定了剧种的基因和特长。现代小戏是戏曲创作的一个重要品类,也应遵循戏曲艺术的传统与规律。 其实不光是楚剧,很多地方剧种作为平民艺术、民间艺术,都擅长搬演贴近百姓生活、反映家长里短的小戏;也擅长通过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妯娌关系、姑嫂关系等等这样的家长里短,寄寓劝人为善行孝的大道理,在百姓观众的指点、品评、议论、口口相传中,形成了被传颂的孝媳贤孙式的伦理楷模,形成了被唾弃的逆子负心郎等反面“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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