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被造谣事件参与者称后悔 社会性死亡的单不该由受害者来买

12月14日下午,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发布,谷某某诉郎某、何某诽谤案已立案受理。代理律师郑晶晶表示,此前涉嫌诽谤的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与此次刑事自诉不冲突,若胜诉,两人最高可判3年。 视频截图 也正是在小吴的事舆论发酵后,朗某联系了媒体做了一定的回应,他和何某都后悔了,而当者问道为什么现在才选择澄清? 他给出的原因是因为自己还要开店,自己已婚影响不好,是因为自己信息被网友人肉,手机上不断传来的网友的辱骂,而何某至今不敢面对媒体,并且删除了所有线上信息,也是万分后悔,害怕遭到更大的影响。

  

  

  所以一定要身受才能感同么?在采访中虽然朗某语气显得轻松,显得已经坦然面对网友的暴力,而且也可以调整心态,但是从拘留后暴瘦的身体和他不断强调影响生意,还是暴露了他的难堪。 而且他口口声声说不相信有所谓的“社会性死亡”,认为换个地不承认自己就行了嘛,但反过来他自己却不允许记者露一丝一毫的面部拍摄,所以对于有些人哪怕身受了也未必感同,这种无知,缺少共情的人确实该得到应有的教训。

  

  

  “           言语如刀,流言似箭”那些因为无聊觉得好玩就肆意造谣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何等的恶毒,就这样还风轻云淡的觉得自己不过是开了个玩笑,不过是随口一说,谁让这个世界上傻子那么多呢?那些傻子愿意做谎言的听信者愿意帮着传播那怎么能是自己的错? 据此前报道,7月初,杭州一女子去小区门口取快递时,被郎某偷拍。郎某与朋友何某分别饰演快递小哥和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造谣事件参与者郎某表示现在很后悔,称都是自己作的。 网友评论 热评 “社会性死亡”的单 不该由受害者来买 “我不是‘没有做错’,我是‘什么都没有做’!”吴女士对“什么都没有做”几个字的重点强调,是对造谣者的气愤,是对“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无奈,是对真相早已查明、造谣者已被行政拘留处罚后,自己却仍被社会排斥的无力。 “社会性死亡”已成网络流行词,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它形容的是个体在遭遇网络暴力后,主观上感到自己丢脸已经到了没脸见人的地步,就像吴女士得了抑郁症;客观上社交往来被阻断、社会声誉被倾轧,比如吴女士被原单位辞退、找新工作又被拒,尽管谣言已被公安机关澄清,却还要忍受漫长的、看不到尽头的压抑与无助。一个词汇的流行,必然伴随着此类事件的屡禁不止,“社会性死亡”引发的伤害该谁来承担?造成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赔付?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被造谣伤害的后果不该由受害者去承担。解救“社会性死亡”,需要有力度的法律支撑,也需要一个有温度的社会伸出救援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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