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共部位及设施赢利归业主 业主的权利还不止这些

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邀请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俊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细谈如何化解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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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部位及设施赢利归业主 网友“yanghz”问:小区收取的停车费、电梯广告收入,业主有没有资格获取或者使用? 答:物业公司在征得相关业主以及业主大会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经营所得收益扣除经营成本后应归建筑区划内的全体或者相关业主所有,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状况与业主的利益息息相关,业主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有权向物业公司查阅相对应的原始资料,物业公司应予协助。   房屋漏水可申专顶维修基金 网友“qiaofeng”问:我家房子漏水,可以申请专项维修基金用于维修吗? 答:房屋在保修期限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应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要求其提供维修服务。 超出质量保质期后,发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因购房时缴纳了专项维修资金,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物业公司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后,再由物业公司或相关业向辖区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住宅共有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养护、维修,由业主自行负责。 网友“waxzpfhh123”问:我家厕所空间设计不合理,我认为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准备进行改造,改造的费用能否要开发商承担? 答:不可以。你选择了房屋,交付了房款且已入住,不能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果你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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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以这些理由不交物业费 网友“mojiezuomm”问:我没签字,我们小区开发商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我是否有效,我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答: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这两种情形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一般原则,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规定,故即使物业公司未与业主本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应受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是有法律依据的。业主不得以未签订合同为由拒交物业费。  网友“Dingdingdang”问:我家屋顶和外墙漏雨水,我可不可以不交物业费? 答:不可以。首先拒付物业服务费的行为违法了物业合同的约定。其次,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房屋是否交付,均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范围,被告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主张权利。 网友“whqwer”问:我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日按应付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违约金,请问这个标准是否过高? 答:确实过高。对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的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2020年10月20日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为3.85%,按四倍计算为年利率15.4%。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每日3‰的违约金标准换算为年利率为109.5%,若因此引发纠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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