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荆楚药材”的品牌创建与应用 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

2019年9月21-23日,湖北省25家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联合使用“荆楚药材”省域公用品牌亮相第七届中药材基地共建共享交流大会的《地方品牌汇展》。
  荆楚大地,钟灵毓秀,物产富饶;诸药所生,皆有境界,中药资源十分丰富。赋以“荆楚药材”的省域品牌称号,显示其优质性和地道性,实至名归。弘扬具有荆楚地域特色的中药材公用区域品牌,对于促进湖北省中药材产业发展、传承荆楚中医药文化、促进湖北省中药资源大省向中药产业强省发展,践行健康中国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荆楚药材 特色产业优势明显 特殊地理环境造就优势中药资源。湖北省地处我国中部,横跨东西,南北过渡,山地平原兼有,垂直气候有异,具有发展中药材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现有中药材种植面积已达420余万亩,主分布六大区域:武陵山区、三峡库区、神农架林区、大别山区、秦巴山区和幕阜山区。 支持品牌建设。2016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鄂政办发[2016]25号),明确提出:“应突出抓好道地中药材品牌建设,着力构建神农本草、本草纲目、武当道药、李时珍、万密斋等“荆楚药材”品牌体系,重点支持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保护和具有历史积淀的中药材品牌建设。 支持湖北省中药材生产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201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推进中药产业振兴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18-2022年)》(鄂政办函〔2018〕97号),进一步提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品种、大品牌,提升湖北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占有率。着力构建神农本草、武当道药等荆楚药材品牌体系”。2019年,作为地方性法规的《湖北省中医药条例》颁发,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荆楚道地中药材目录,建立保护和评价体系,构建种植养殖、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质量检验检测和品牌体系,加强对荆楚道地中药材的原产地、种原、种质和品牌保护”。 区域化品牌助力荆楚药材特色产业发展。众所周知,川药、云药、“浙八味”“四大怀药”“蕲州四宝”等均为历史积淀形成的区域品牌,是历史宝贵遗产,千百年来持续支撑着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这些省域品牌朗朗上口,辨识度高,堪称当地优质中药材的翘楚,无论国内及国际市场均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近年来湖南省在打造“湘九味”、福建省在打造“福九味”,各具区域特色,对当地优质药材集聚发展起到较好促进作用。 结合湖北省地域文化特点,以政府文件及法规形式,集聚湖北省已有地方品牌特点和优势,创新性提出构建“荆楚药材”品牌体系,代表大多数业界专家、企业家、管理者和民众的共同心愿,必将促进荆楚药材特色产业发展,提高行业竞争力。 湖北省中药材 省域品牌需集成创新 湖北省是中药资源大省,地方政府对打造地方品牌有意识、有行动,且效果不错。如“神农本草”“武当道药”“蕲州四宝”等地方品牌均在一定程度上对所在地的中药材产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推广作用。不少县级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也很注重县域品牌打造,如玄参历史上本为“浙八味”之一,但在恩施巴东等地适应性好,质量上乘,较浙江所产玄参更有独特之处,巴东县地方主动作为,将之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另有苍术,本以江苏茅山地区为地道,习称茅苍术,但在大别山区的英山、罗田等地人工种植规模较大,质量达到《中国药典》要求,并受日本药企亲睐,英山和罗田县政府也将其申报并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 据统计,湖北省先后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的中药材有36个,因其多数冠以县名,无省域辩识度,行业知晓度很难提高。因此,对市(州)一级的地方品牌或县域品牌进行集成创新,既是中药材产业发展需要,又是提高地方影响力的需要。对已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的县域品牌、历史传承的历史品牌、典籍记载的优质药材进行集成创新,冠以“荆楚药材”省域公用品牌,具有实际操作性和社会认可度。 我省现有36个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的中药材,7个中药材、8个基地曾获国家GAP认证,另有历史典籍记载的数十种优质药材,这些均是“荆楚药材”优品培育的雄厚基础。行业公认较有优势和特色的“荆楚药材”优品利川黄连和竹溪黄连、英山茯苓和九资河茯苓、恩施紫油厚朴和建始厚朴、巴东玄参、麻城福白菊、蕲艾、英山苍术和罗田苍术、潜半夏和襄半夏等,均是有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或曾经通过国家中药材GAP认证的品种。 单独进行市场推介,很难让人从一个县名甚至一个乡镇冠名辩识其到底为哪个省份,而于包装上冠以能代表湖北省区域的“荆楚药材”公用品牌标识,则有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 湖北省荆楚药材 优品发展路径 挖掘培植“荆楚药材”优品,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质量是品牌的生命之根,深入研究“荆楚药材”优品的生长环境与高品质的内在联系,质量与功效相关性至关重要。荆楚大地所产优质药材冠以“荆楚药材”,符合大众心理;进一步挖掘培植“荆楚药材”优品,则是对其区域品牌的保护和利用。 整合地方品牌资源,构建“荆楚药材”母子品牌。“荆楚药材”作为省域公用品牌,字面区域概念清晰且含文化底蕴,在众多品牌中具较高辨识度,能被社会广泛认可。由“荆楚药材”省域公用品牌的管理单位认定地方品牌药材,授予其在包装上印制使用“荆楚药材”标识,同时将地方品牌标识配套使用,形成省域品牌下的地方子品牌联体使用,相辅相成,可以达到共荣共赢。 明确主体管理部门,激发企业使用积极性。湖北省政府先后以鄂政办发〔2016〕25号和鄂政办函〔2018〕97号文件,明确决定湖北省要“着力构建‘荆楚药材’品牌体系”,为湖北省中药材领域统一了认识,使湖北省各级政府在宣传上也统一了口径,未来应明确主体管理部门,激发地方管理部门和企业的使用积极性。同时,通过开展“荆楚药材”优品培育,举办“荆楚药材”论坛,牵线“荆楚药材”产销对接活动等,使拥有荆楚地域特色的优质药材广泛获得社会认可,政府、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媒体和中药材生产企业联动起来,共同唱响湖北省中药材省域公用品牌“荆楚药材”。 地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制定品牌发展规划。通过聚焦本地的特色中药材品种,引导和鼓励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集约化种植,创建地方品牌,然后与“荆楚药材”省域公用品牌联体开展推广。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公益宣传“荆楚药材”。全省性区域公用品牌具有公益属性,媒体有责任有义务助推传播,特别是利用大数据和新媒体,具有极大的传播效应并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产业发展。 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形成品牌示范效应。湖北省有众多中药材生产主体,地方品牌和企业品牌也多如繁星,“荆楚药材”省域公用品牌已经由政府倡导,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形成品牌示范效应,带动一大批企业自觉使用,必将迎来湖北省中药材产业大发展。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作者:武汉热线,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hanews.cn/a/22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