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 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是国家明确规定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现在在中国人口集聚发达城市的大趋势之下,人口的流动方向是: 三四线城市往一二线城市跑,一二线城市人口又外溢到周边的城市,最后三四线及以下的城市的人口又来自农民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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