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假广告天空之镜被罚12万 做生意都不是一锤子买卖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1-9月查处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案件七为“郴州舜溪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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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处罚结果,为今年5月两次登上热搜的湖南郴州临武县滴水源景区内的“天空之镜”项目虚假夸大宣传事件,划上句号。

事件回放:

镜面铺地自称“天空之镜”

5月24日,有网友上传了一段关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滴水源景区内的“天空之镜”的视频。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景区的宣传照片与网友拍摄的实景,反差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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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天空之镜”正式开放前,景区对外宣称是斥巨资打造的、国内首创的景点,宣传照片非常漂亮。而在5月24日,游客上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所谓的“天空之镜”,仅仅只是将十几平米的镜子铺在地上,且布满脚印,与宣传图片对比反差巨大。

5月25日晚上,在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下,景区拆除了“天空之镜”项目。

“照骗党”栽了!

10月9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案件七为“郴州舜溪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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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临武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景点网络宣传推广中使用与实景不相符的他人网络效果图片和文字用语,虚构接受旅游服务的效果,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8月7日,郴州市临武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在社交媒体的放大下,网红景点得到更多爆光量,一些粗制滥造的景观,加上后期对图片进行修改制作,以图夺取更多关注。

但这类景点必定不能长久经营,甚至还会影响游人对当地旅游的信任度。此次滴水源景区运营方因违反《广告法》被处罚,给一些景区敲响了警钟:虚假宣传的“照骗”会受到处罚。

“天空之镜”源于玻利维亚 据三湘都市报,5月24日,有网友上传实地拍摄视频大呼上当,称所谓的“天空之镜”不过是在水上铺设了约15平方米的镜子,由于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参观但清洁工作却没及时跟上,不仅没有反射人影的清晰效果,镜子上甚至布满了脚印,与景区发布的宣传图片有“卖家秀”和“买家秀”巨大差别。 “天空之镜”的“鼻祖”是玻利维亚的乌尤尼盐沼,它是经历万年才形成的自然景观,每年夏季被雨水注满后形成浅湖,因湖面宽广、像镜子一般透亮而得名“天空之镜”。 中国的茶卡盐湖成因与景色均与乌尤尼盐沼相似,被称作“中国的天空之镜”。因旅游达人的“安利”以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宣传,茶卡盐湖成为“网红”打卡地,吸引大批游客前往体验。2020年国庆小长假期间,茶卡盐湖景区共接待游客14万人次,接待自驾车辆达3.97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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