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科收购东阳光药 研发投入不到销售费用一半

    东阳光科(600673)从5月31日开始停牌,并向证监会提交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公司拟向宜昌东阳光药业购买其持有的东阳光药22,620万股内资股股份(占东阳光药股份总数的50.04%)。

  此次交易中的标的公司东阳光药是港股上市公司,专注于抗病毒、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心血管疾病等治疗领域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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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阅读东阳光科提交的重组草案时发现,标的公司营业收入过于集中单一产品、销售费用远超研发支出。

       营收依赖单一产品,专利有过期风险

       根据草案披露,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10月,东阳光药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93亿元、9.41亿元和11.30亿元,其中来自其核心产品可威的销售收入分别4.5亿元、7.4亿元和9.7亿元。

  

  在报告期内,可威单一产品占该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在逐年上升,分别为65.38%、78.2%和84.95%。

  如果将来来自可威的销售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持续上升或持续保持超高占比,一旦市场上出现替代产品,可威的销量出现下滑,将会对东阳光药的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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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营业收入过于依赖单一产品外,东阳光药的专利许可有终止的风险,核心产品的最后一个专利将在2024年到期。

  自2006年3月起,磷酸奥司他韦许可方同意将生产活性成分为磷酸奥司他韦的药物以及于中国境内的销售该等药物的权益授予深圳东阳光实业,以及同意深圳东阳光实业将该权益授予东阳光药。根据现行有效的《许可协议》,有效期至授权许可的专利中最后一个专利到期(2024年3月10日)或被宣告无效或不可实施之日,在协议有效期内,仅允许被许可方,即深圳东阳光实业提起无因终止。如果现有协议被终止,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生产及销售核心产品可威的能力造成影响,从而对标的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研发支出不到销售费用的一半

       作为一家制药企业,产品研发对于公司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研发支出的多少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公司对产品研发的重视程度。

  从草案中了解到,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10月,东阳光药的研发支出5,230.29万元、6,423.63万元和9,348.13万元,分别占到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5%、6.8%和8.2%。

  与销售费用相比,东阳光药的研发支出更显得有些单薄。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10月,东阳光药的销售费用分别为7,728.58万元、18,088.65万元和24,245.76万元,占到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13%、19.21%和21.30%。不论具体金额还是占营收的比重都在逐年大幅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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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报告期内,东阳光药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28%,研发投入的复合增长率为34%,而同期销售费用的复合增长率为77%,销售费用增速远超营业收入增速。甚至可以说,东阳光药的营收增长主要是由高速增长的销售费用投入所带来的。

  另据草案披露,东阳光药的销售费用主要为学术推广费、业务招待费、销售人员工资、差旅费、会议费等。

  虽然,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多谁少并不能完全判定一家公司是否优秀,但是,从行业角度来看,研发上投入更多的医药企业总体上会走的更加稳健,也会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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