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胸一次赔300,踹伤猥亵犯被索赔20万

近日,在湖南永州,发生一件让全网愤怒的事。

  6月1日,一名17岁的女生和同学在商场逛街时,被一52岁男子雷某用手肘袭击了胸部。   雷某不但否认,还诬陷是女生撞人在先。   在保安的调解下,三人来到监控室,从监控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本来走直线的雷某在看到女生后突然改变了方向。  
此外,监控还记录下雷某猥亵了另一名女生。  
确定对方确实撞了她的胸,像是故意猥亵后,女生决定报警。   雷某一听报警,立马拔腿就跑,手臂骨折的同行胡同学为了制止他逃跑,追至停车场将其踹伤。   之后,经民警调解,三人在和解书上签了字。   雷某承认是猥亵,愿意和解、道歉,并赔了女生300元检查费和路费。   4天后,胡同学从警方那得知雷某正住院接受治疗。   听说雷某要做手术,胡同学父母给其交了一万元手术费。   但7月14日,雷某却突然要求胡某赔偿20万元。   该要求遭拒后,胡同学于8月21日被刑事拘留。  
理由是涉嫌“故意伤害罪”。   前天,当地警方发布案情通报确认了此事。  
通报一出,网友们炸了。  
胡同学一开始根本没有私自动武,是看其逃跑才出面制止。   况且也没追着他踹,是前两次踹空了才有第三次踹到,不说见义勇为就算了,还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罪?   随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老师罗翔分析了此次案件。   他认为,虽然胡同学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但属于扭送行为,即便存在扭送行为过当,也不该以犯罪论处。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最后,他还特别强调了一点:  
是啊,法律是为了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如果法律实施的结果,远离了这个初衷,只会让法律丧失公信力。   如果正义总是需要等着聚光灯来实现,那法律的意义又何在呢?   虽然踹伤猥亵男的胡同学昨天已被解除刑拘,但请记住,这案件是靠舆论压力翻的案。  
如果不是舆论监督,不出意外,最后的结局很可能就是身份互换了。   想到胡同学爸爸痛哭发声说“担心儿子前途,后悔没有答应赔偿”,都替他觉得心寒。  
真的太让人失望了。    
2018年12月26日晚,在家陪老婆待产的赵宇听到楼下传来踹门、有人喊“救命强奸”的声音。   当他下楼看到有位男子把一女子摁在墙上死命地掐住脖子,那女孩都快被掐死了,立马上前制止侵害,并踹伤了男子。   然而,两天后,赵宇却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带走,拘留了14天。  
因为这场见义勇为,赵宇错过了儿子的出生。   并且可能面临3至7年的牢狱之灾,以及20到60万元的赔偿。   虽然施暴者被判定为“重伤二级”,但有记者去采访他时,发现他安然无恙地在打麻将。   最后,更多也是迫于舆论压力,当地检察机关才对赵宇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事件发生将近一年后,赵宇获得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虽然最后结果是好的,也是法治的进步,可如果不是特意去搜相关度新闻,根本没几个人知道后续。   大家对此事依然停留在“见义勇为14天,强奸未遂打麻将”上。   我不禁想起曾经震惊全国的彭宇案,南京法官以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让整个社会文明倒退了不知多少年。 虽然几年后彭宇承认的确有撞到那位老人,但这个案件对社会的负面效应已经没法逆转了。   有网友说,那件事过去不久后,摔倒在地的爷爷即使趴在地上喊“我不赖你们!我不赖你们”,也再也没人敢扶他了。  
还有小悦悦事件,2岁的她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人视而不见,也是这个案件的负面效应。   善意没有被保护的背后,是变相对恶的纵容,是世人变得越来越冷漠,更是整个社会道德环境的滑坡。   正如培根所说:
一次犯罪,污染的是水流,一次司法不公,污染的就是水源。
司法必须考虑公俗良序,才能真正为正义保驾护航,让社会道德环境良性运转。 而典型的正面案例是“昆山反杀案”。 2018年8月27日,在江苏昆山一路口,开宝马的刘海龙与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 刘海龙从车上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随后,砍刀不慎掉地上,于海明捡起砍刀反杀了于海龙。
事件发生后,社会对此案件关注度极高,当地警方也在第一时间出警并立案侦查。 详细查看了监控还原事情的来龙去脉,对每一步、每一刀都仔细分析,最终在短短几天内定了个“正当防卫”。 我记得当时警方通报出来时,所有人都在欢呼。
可以说,这个案子对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具有里程碑意义。 最直观的结果就是,在昆山反杀案后,很多司法部门更大胆地使用“正当防卫”。 最高检察院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不起诉案件同比增长110%,两年之内翻了两倍。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正义的胜利,更是法治和社会的进步。 只有不断用法律推进公平正义,在惩恶扬善过程中,给人温度与力量,才能让守法的人挺直腰杆。
当然,保护善良和正义不止需要法律,更需要我们每个人心中的良知。 实生活中,我们总能看到很多负面的事件。 做了好事反被诬陷的、被质疑炒作的、被肆意报复的......  
如果每次见义勇为最后的结局都是这样,那以后谁还愿意做好人好事呢?   想想都觉得可悲。 今年年初,陶勇医生被他接诊的一名患者砍成重伤,生命垂危。 他清醒后的第一件事,是口述了一首诗,说即便以后不能再上手术台了,也想组织一群盲童群演,让他们赚钱养家。
我看完瞬间泪目了,想起曾经的一段写给牺牲军人的悼词:
如果你真的想要告慰他们的英灵,那就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当他们在天堂俯览人间时,你要让他看见,为了保护你的牺牲是值得的!
像陶勇医生这样坚守善良之人,千千万万个见义勇为的普通人于我们的意义,也是这样。
要让他们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值得、有意义,要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坚守的东西有人声援。
而不是把他们拼尽全身力量散发的光,彻底掐灭在黑暗之中。 这些事件之所以每次都会引发巨大的舆论争议,是因为谁也不想看到当自己或者身边的亲友陷入这种境地时,无一人施以援手。   当我们为好人没好报、为见义勇为的不公对待呐喊时,不单单是为了他们,其实也是为了我们自己。 为了我们在需要帮助的时候,不至于孤立无援。 更因为,世道变坏,就是从放任善良之人寒心,纵容作恶之人作祟开始的。 而善,是对抗恶最好的武器。   很认同陶勇医生所说的一句话:
人性需要引导。
这个向善的环境,除了公平公正的法律去引导,还有我们每个人对善和正义的态度。   别让善良的人寒了心,别让善良成为一把刺向好人的刀。   点个在看,一起守护善良、守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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