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玫瑰少年叶永志之死 和一位母亲的20年抗争

2000年,中国台湾屏东县,国中男孩叶永志15岁。

在妈妈陈君汝眼里,儿子是上天赐予她最温柔的礼物。 永志喜欢玩炒菜游戏,每天晚上会做好饭,等妈妈下班回来吃;他还会帮妈妈洗头按摩,心疼妈妈又长出了白头发。 叶妈妈身边的朋友都特别羡慕她:“你一个孩子,胜过我们三个小孩!” 是啊,和许多亲子关系有问题的家庭相比,叶妈妈觉得自己真的太幸福了。  
  但这微小的幸福,在2000年4月20日这天消散了。 那天上午,就读于高树国中三年级二班的叶永志,正在上他最喜欢的音乐课。临下课前5分钟,他举手申请去上厕所,老师同意了。 老师丝毫不奇怪永志的举动,因为他总是在上课的时候去厕所。 但这一次,永志再也没能回到教室。 很快其他学生就发现,永志倒在了厕所积水的地上,鼻子和嘴巴都在不停往外流血。 惊慌失措的师生将他送去医院,但为时已晚。隔天凌晨,永志因抢救无效去世。
早上还好好的孩子,怎么突然说没就没了呢?得知噩耗的叶妈妈悲痛欲绝,去学校讨要说法。 校方解释,因为叶永志患有心脏病,在厕所突然病发,导致了他的意外死亡。 在未报案的情况下,学校还擅自将厕所里的血迹冲刷干净,企图逃避责任。 学校的回答和行为让叶妈妈愤怒——儿子有没有病、身体情况如何,谁能比当妈妈的更清楚呢? “从小到大,你看他的健保卡,有没有看过这一科!” 为了弄清真相,还永志一个公道,叶妈妈忍痛同意解剖尸体,来证明儿子没有心脏病。 但两个月之后,屏东地方法院还是判决:校长、总务主任、庶务组长三人无罪。
叶妈妈当然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她只是想知道,儿子的死,究竟该由谁来负责? 这个干了大半辈子农活的农妇,决定继续上诉。 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她发现了关于儿子永志更多的秘密。    
叶永志看起来和别人有些不同—— 他不喜欢男孩们的游戏,不喜欢汽车玩具,喜欢编织、做菜;他是学校合唱团唯一的男生,声音很尖很高;他讲话细声细气的,还会时不时翘起兰花指。 这些事情,叶妈妈陈君汝都是知道的。 她还记得,叶永志在国小三年级的时候,就有老师找她反映:你儿子就喜欢做女孩子做的事情,快带他去看医生。 于是叶妈妈真的带着永志去了心理诊所。医师经过一番检查之后,郑重地告诉她:“你儿子非常正常,觉得他不正常的人,才是有问题的。” 医师的建议让叶妈妈放下了心,她决定尊重儿子的喜好,让他按自己的意愿成长。
但她不知道的是,儿子正因为这些“不同”,在学校遭受欺辱。 永志为什么总是要等到上课才去厕所? 后来才有人告诉叶妈妈,因为永志气质阴柔,一群男生会把永志围在厕所,强行脱下他的裤子,“检查”他是不是男生。 从教室到厕所短短的一段路,积累着永志短短一生的恐惧。 他只敢在上课时间去厕所,或者使用教职工厕所。 “永志没有尿尿的权利,就是这样逼死他的。”叶妈妈说。
在平时,班里强壮的男生还会捉弄他、嘲笑他,让他代写作业。永志不敢不写,写又写不完,每天都生活在痛苦和恐惧之中。 他曾经寻求过帮助,写纸条给妈妈,上面写着“妈妈你要救我,有人要打我”。叶妈妈去找老师反映情况,学校却没有给出任何处理。 不仅不以为意,学校主任甚至还将过错怪罪到永志头上: “他的行为导致有些男生看了不习惯,因此两方面都有问题。如果辅导的话,他就会改……” 至于强行脱裤子的行为,校方却觉得,“这并不是很过分”、“男生只是好奇而已”。 侦办此案的警局局长的态度则是:“叶永志比较娘娘腔,事情闹大了,对家属也不好,最好淡化。”
事发一年后的2001年8月21日,高雄法院维持了一审的无罪判决。 在庭讯时,有个法官甚至非常不礼貌地说:“性别平等这什么东西,很时髦喔!” 外界的漠然,让叶妈妈愤怒又无助。 原来,杀死永志的,不仅仅是一场意外,还有同学的霸凌,老师的冷漠,学校的不作为,以及法律的不公。 我绝对不服!——这是叶妈妈在判决下来后的第一反应。
母亲的强大总是异于常人。 多年来,叶妈妈陈君汝一次次站上法庭,一次次揭开伤疤,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又一遍,只求为孩子讨回公道。 最难过的时候,她一天要哭几十次,洗澡时用头撞墙,才能宣泄心中的不满。  
  好在,随着叶永志的案件被广泛报道,越来越多人站到了叶妈妈这边。 台湾两性委员会专门两次来到屏东县,访谈了叶永志的家人、同学、学校行政主管、老师、医师等人,深入调查这起事件。 许多教育人士和社会组织,也为叶妈妈的申诉提供了帮助。 叶永志的牺牲,唤醒了大众对性别平等教育和校园霸凌现象的重视。 当时,台湾省的《两性平等教育法》正在起草。放在以前,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所谓性别平等,就是解决针对女性的性骚扰和性侵害。 但叶永志事件发生之后,这部法案改名为《性别平等教育法》,并有了明确的法条规定: “任何人不因其生理性别、性倾向、性别特质或性别认同等不同,而受到差别之待遇。” 性别,从此不止是男女两性。 在这个世界上,也不止有一个叶永志。叶妈妈的勇敢,让他们灰暗的生活有了一丝曙光。  
曾经有一个高中生写信向她倾诉,信中他说,能活到今天是一种奇迹,因为有多少人不堪承受歧视而自杀、跳楼。 “他们有罪吗?我要救这样的小孩。如果我站出来能救这些人,我真的愿意!” 叶妈妈的坚持,已经不只是为了儿子,也是为了更多像永志那样遭受着性别霸凌痛苦的人。
2006年,高雄地方法院终于判决,高树国中校长、总务主任、庶务组长三人因过失致人于死,分别判处五个月、四个月、三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校方没有及时维修学校厕所水箱,引发地面积水,未能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最终导致了叶永志滑倒、头部撞击地面致死。 面对这迟来的正义,叶妈妈并没有表现得如预期般欣喜激动。 她只是在判决结束后,说了一番意味深长的话:
我知道,学校校长他们可能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想害他们没有回头路。 我现在也不会很高兴,怎么告都是输,因为我的孩子也不能再回来。可是如果我不继续,怎么能够让所有的学校了解公共厕所的安全? 还有像永志这样的孩子,一直都是隐藏在黑暗的地方被欺负,我救不了我的孩子,但是我要救其他人的孩子,救弱势的小孩。
 
叶永志事件,没有胜利者,双方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唯一被彰显的,是社会的正义。 在判决结束后,台湾性别平等教育协会出版了《拥抱玫瑰少年》,记录叶永志事件,探讨性别教育的含义;
2007年,台湾教育机构拍摄纪录片《玫瑰少年》,并在2009年入选高中教材; 2015年,歌手蔡依林把叶永志的故事搬上演唱会舞台,呼吁大家善待与包容那些“与你不一样的人”,因为“不一样又怎样”; 三年之后,她继续为性别议题发声,与五月天阿信共同创作了《玫瑰少年》这首歌,并因此获得2019年金曲奖年度歌曲。  
在发表获奖感言时,蔡依林说: “叶永志提醒了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成为某种少数,所以更应该用同理心去爱身边的人。 这首歌献给叶永志,也献给曾认为没有机会、选择的你。而你,一定要记得支持、选择你自己。” 如今,叶永志去世20年了,推动性别平等、反对校园霸凌的道路依然漫长。而叶永志的妈妈陈君汝,至今还在为性别平等呼号奔走。 当年的男孩如果还活着,应该长成了一个35岁的温柔大人。 真想能穿越回2000年,把《玫瑰少年》的这句歌词送他: “生而为人无罪,你不需要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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