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9月4日开始报名

  安徽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9月4日开始报名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开展安徽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招录工作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模式和职位

  (一)专科教育。招录高中学历起点的退役士兵、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升本教育。招录专科学历起点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三)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录本科学历起点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录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2016年安徽省计划招录培养77人,其中,检察院系统6人,司法行政系统71人。

  二、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3.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下同),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安徽生源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下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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